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提供地价标准和宏观引导,同时完善汉台区公示地价体系。在汉台区行政范围内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工作成果已经汉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现予以公布。
本次汉台区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
2026年2月5日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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