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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注销作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公告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和《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标准等有关规定以及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拖拉机和收割机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农便函〔2022〕290号文件要求,经核查在《陕西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已达到报废年限、灭失的802台农业机械予以注销,同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公告作废。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被公告农业机械所有权人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行驶证、号牌及个人身份证到汉台区农机发展中心完善相关手续。逾期将注销其号牌及档案,原核发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自行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农机所有人车主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汉台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注销作废名单

汉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