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的定义是什么?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
从事农业生产,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初级农产品,是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中的农产品。
纳税人销售外购的初级农产品,以及用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初级农产品,不属于本项目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制种企业有无增值税优惠?
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三、农产品收购发票未填写相关内容,能否抵扣进项税?
农产品收购发票上应如实填写收购的农产品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若填写不准确或与实际收购情况不符,可能导致发票无效,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收购发票应准确记录出售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并在备注栏上注明出售人的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以及支付方式,不得按多个出售人汇总开具。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蔬菜、鲜活肉蛋取得的普通发票,能抵扣吗?
不能。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