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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 尚未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新公司,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吗?

您好,我们公司刚成立,还未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请问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答:您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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