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4月纳税申报工作,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决定延长2025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全省范围内将2025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25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5年4月14日
索引号 | 0108176120/2025-000036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
内容概述 |
为做好2025年4月纳税申报工作,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决定延长2025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全省范围内将2025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25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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