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2022年第三季度,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要求,定期对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三季度,区政府办公室继续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错别字和个人隐私泄露检查,发现错别字16处,均已在提醒后完成整改。截至10月12日,全区在国务院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系统中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共计4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账号36个,新浪微博账号5个,今日头条账号3个,抖音短视频账号2个,微信小程序3个。
二、存在问题
政府网站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未及时更新领导、内设股室调整情况。二是个别单位发布的附件表格中存在错别字和个人隐私信息。
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汉台信访”微信公众号、“汉台城市管理”今日头条账号、“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新浪微博,在多次检查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二是个别单位未履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逐级报备,新媒体开设成功后还没有纳入国办系统登记备案。如汉台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开设的微信公众号“汉台养老保险”未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备。三是个别单位在同一平台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如公安汉台分局在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汉台公安”、“汉台反诈”、“公安汉台分局出入境”、“汉台公安户政中心”4个微信公众号,应根据工作实际精简账号、资源整合。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和管理工作。各单位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要主动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备,纳入国办备案系统。请以上存在问题的单位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于10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人:张喆,电话:2219236)
(二)加强发布审核,确保内容安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或网络安全事件引发负面舆情。收到上级反馈的错敏信息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
(三)加强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运用。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已于9月底正式上线启用,省政府办公厅将每季度通报日常监测情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做好监管平台日常维护。收到监管平台问题反馈短信后,立即登录平台核实处理问题。其中,固定表述错误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处置完毕,其他问题要在3个工作日内处置完毕。对由于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彻底被上级部门通报的,将上报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