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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至2021年5月26日22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63件。现将第十一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南郑区大河坎镇汉江边有两个不文明的地方,一是三号桥头边上的“尚水”有人在此“喝酒、聊天”,产生的废物污染环境。二是在音乐喷泉的旁边,东北烧烤店,每天招待客人络绎不绝,产生的废物污染环境。

南郑区

经查,群众信访投诉内容属实。

1.关于“三号桥边上的尚水有人在此喝酒、聊天,产生的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经调查,南郑区大河坎镇尚水民宿酒店位于大河坎江南东路滨江公园以东,三号桥上游100米处,附近无民宅和居民小区。该酒店于2017年4月19日注册成立,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属于半公益性质(其中羽毛球场地对外开放),并对过往休闲锻炼群众免费供应开水。经营服务范围为住宿和简餐,配备专用厨房,有油烟净化装置。每天接待10余人,营业时间早9:00至晚21:00,固定保洁员1人负责清扫营业点产生的生活垃圾,日清扫垃圾约15 公斤,送至固定垃圾收集点,由大河坎镇环卫所统一收集处置。5月24日,大河坎镇工作人员对该酒店检查时,店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周边无垃圾乱堆乱放现象,附近水面无白色垃圾漂浮物。

2.关于“在音乐喷泉的旁边,东北烧烤店,每天招待客人络绎不绝,产生的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经调查,大河坎镇观江烧烤店(又名东北烧烤店)位于大河坎江南东路滨江公园以东的景观堤顶路之下,距附近最近的南岸相府小区约三百米,烧烤店于2021年1月20日注册成立,营业面积110平方米。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营业时间夏季19时--24时,冬季18时--23时,每天就餐人数约 90余人,服务员 4人。营业时间段和营业区域内保洁工作由固定的2名保洁员负责,每日垃圾产生量约30余公斤,送至固定垃圾收集点,由大河坎镇环卫所统一收集处置。该店安装有环保烧烤炉具且使用清洁能源,无室外烧烤行为

以上两个经营单位由汉中市一江两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并签定了经营管理协议。

一是要求南郑区大河坎镇尚水民宿酒店、观江烧烤店加强内部员工管理,积极劝阻就餐人员不文明行为,及时清理清扫就餐人群产生的生活垃圾。二是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大河镇政府加强对尚水民宿酒店、观江烧烤店监管,确保店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

城固县老庄镇陕飞厂北边的潮溪河、珍珠山大肆开挖硅矿石,生态破坏严重。

城固县

经查,群众信访投诉内容属实。城固县老庄镇陕飞厂北边的潮汐河、珍珠山共有3家采矿企业:陕西合兴硅砂有限公司、汉中彩虹佳润泽矿业有限公司、汉中秦源矿业有限公司。

1.陕西合兴硅砂有限公司老庄镇潮汐河石英矿:5月22日,城固县自然资源局会同老庄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潮汐河石英矿未开采,该公司开采矿石均在采矿许可证划定区域内开采,未发现非法开采行为。目前采矿证在有效期内,开采面及范围符合矿山开采设定方案。

2.汉中彩虹佳润泽矿业有限公司:2017年10月开始进行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1月停工至今未采矿。2020年8月24日,城固县林业局发现该公司在整修矿山道路期间违法占用林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城林罚决字〔2020〕第01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占用林地、毁坏林木行为,在2021年9月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目前已栽种华山松、刺槐等树种,植被恢复率达65%。5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矿区无机械设备,无开采痕迹,经走访矿山周边群众,从2020年8月至今未发现该公司矿区有偷采行为,在村道路也未发现车辆运输矿石行为。

3.汉中秦源矿业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共开采矿石3万吨,2020年1月停工至今未采矿。该公司开采矿石均在采矿许可证划定区域内开采,未发现非法开采行为。2020年6月1日,城固县林业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城林罚决字〔2020〕第00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占用林地、毁坏林木行为,在2021年5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目前已栽种华山松、刺槐等树种,植被恢复率达70%。5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矿区无机械设备,无开采痕迹。经走访矿山周边群众,从2020年8月至今,该公司矿区未发现偷采行为,在村道路也未发现车辆运输矿石行为。

近年来,按照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的原则,3家矿山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陕西合兴硅砂有限公司矿区已恢复治理总面积120亩;汉中彩虹佳润泽矿业有限公司已恢复治理总面积45亩;汉中秦源矿业有限公司已恢复治理总面积150亩。

一是要求陕西合兴硅砂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的设计要求进行开采,不得越界采矿,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好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措施,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二是要求彩虹佳润泽矿业有限公司、汉中秦源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开采矿石,并继续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3

汉台区东大街和文化路环境脏、乱、差,破破烂烂十多年无人过问。

汉台区

经查,群众信访投诉内容属实。群众投诉反映的东大街和文化路区域位于汉中老城区中心区域,属于汉台区东大街办事处,该区域分布着汉中中学、汉台中学、汉师附小、汉中市委党校等教学单位和众多老旧家属院落。2010年,汉台区政府组织实施中学巷文化街道路建设和文化街以东区域棚户区改造,2011年5月建成投用中学巷西段和文化街南、北段道路,有效改善了区域内群众出行条件。后期由于投资主体资金短缺、测算经济效益一般等原因,文化街以东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该区域存在部分已拆迁待建设区域。

为改善该区域环境卫生及中学巷内流动摊贩的问题,汉台区东大街办事处清理修建待建拆迁区域,建成了供学生免费停放自行车及流动小吃摊贩经营的场所,改善了此片区车辆杂乱、摊贩乱窜的状况。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由东大街办事处联系区域内各学校、交警、社区及住户志愿者,组成巡逻小分队,对区域内的交通、卫生、门店等进行规范管理。

一是汉台区政府要求东大街办事处对该路段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安排环卫白天分段巡回保洁,加大环境卫生车辆作业频次,保证地段交接处、道路两旁交叉口环境干净整洁;二是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结合“门前四包”责任制,加强宣传,落实监督管理措施;三是积极配合推动文化街以东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进程,争取早日建成完工。

4

镇巴县齐家沟210国道边的车之顺修车厂,喷漆房离居住区较近,气味刺鼻,严重污染环境,晚上修车厂车辆进出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

镇巴县

经查,群众信访投诉内容不属实。镇巴县车之顺汽修厂位于齐家沟210国道边,于2021年2月建成投用,主要从事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有烤漆房、维修车间、办公场所以及废气处理设施1套,占地面积约220平方米。

1.关于“喷漆房离居住区较近,气味刺鼻,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经查,该汽修厂喷漆房建于厂区北侧,周边共有4户居民,距离最近居民约10米。该汽修厂配套建设干式及净化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一套,2021年5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镇巴分局委托陕西有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汽修厂喷漆房废气排气筒出口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面涂装行业)。

2.关于“晚上修车厂车辆进出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问题。经查阅汽修厂维修记录和询问周边群众,该汽修厂不存在夜间作业现象,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一是加强对该修理厂的日常监管和检查频次,督促规范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二是督促该厂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

宁强县阳平关镇火车站西站有个大喇叭,早4点到晚10点不停地播放,噪音扰民,周围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宁强县

经查,群众信访投诉内容属实。阳平关镇火车站是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汉中车务段管辖的四等站,始建于1956年,现为宝成铁路、阳安铁路交汇站点,每天驶经列车136次。因为历史遗留问题,铁路线途经大片居民住宅区,因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铁路的道岔较多。近年来,因群众穿越铁路线路,时有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发生,存在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阳平关火车站在车站道岔口沿线加装两处大喇叭进行列车通过提示,每次列车通过前几分钟大喇叭会进行预警提示,告知群众列车将经过,不要穿越铁路线。大喇叭每天由火车站专人负责开启关闭,夏季开启时间为早上7点至晚上22点,冬季时间为早上7点至晚上7点。经走访附近群众,群众理解火车站大喇叭设立的初衷,但大喇叭管理人员偶尔会出现工作失误,列车通过后大喇叭长时间未关闭,且分贝过大,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后经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工作人员现场监测,大喇叭音量为71.4分贝。

一是要求宁强县阳平关镇火车站在不影响安全提示的情况下,适当降低大喇叭音量,确保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二是从技术层面对大喇叭进行改进,减少对群众生活影响;三是要求阳平关镇火车站制定工作制度,在列车来临之前开启大喇叭,通过后及时关闭,夜间休息时除紧急情况尽量不开启大喇叭进行提示,同时将火车站投诉电话告知群众,以便群众及时监督提醒。

6

南郑区大河坎镇苏家山社区恒泰商混有限公司,每天晚上生产到凌晨四、五点,噪音扰民,灰尘较大,商混站土地手续不合规,临时建筑离小区较近。

南郑区

经查,群众信访投诉内容属实。汉中恒泰节能环保材料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苏家山村七组,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制造,水泥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等。该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搅拌机密闭于拌和楼内、水泵均在废水沉淀池内,强噪声源采用的消声措施与环评批复要求一致。经调取该公司近一个月监控视频及生产记录,显示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无生产行为,白天生产过程中车辆冲洗、院场洒水到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拌合楼处于密封状态,水泥罐顶部呼气孔加装有收尘器,厂区门口建有冲洗台等相关设施,物料场砂石等物料遮盖到位,厂区、运输通道等区域均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2021年3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物料堆放场部分砂石料未完全覆盖,部分区域地面泥浆、灰尘未及时清扫,防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2021年3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F南环责改字[2021]12号),责令限期整改;2021年5月6日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陕F南郑环罚字[2021]22号)。该公司已履行处罚决定缴纳罚款3万元,并落实了物料覆盖和降尘保洁管理责任。

一是要求企业继续做好规范运输,严禁抛洒滴漏,尤其是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到位,禁止车辆轮胎带泥上路,物料堆放整洁有序做到全覆盖,加大清扫洒水降尘频次;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控措施,若企业夜间生产,将组织监测人员对噪声进行监测,如发现噪声超标将依法依规查处。

7

南郑区南郑大道上尘土飞扬,地面上全是泥土,小区住户不敢开窗。

南郑区

经查,群众信访投诉内容属实。南郑大道东起3号桥,西至南郑区委党校,全长11公里,沿途经大河坎镇、中所营街道办、汉山街道办。该道路日常保洁工作由镇(办)负责,其中大河坎镇负责管理三号桥--张家村段,全长3.2公里,定岗环卫工10人,全天洒水降尘4次,机扫2次,并进行全天保洁;中所营街道办负责红军路十字--高架桥段(高庄村),全长3.8公里,定岗环卫工12人,全天洒水降尘3次,机扫2次,并进行全天保洁;汉山街道办负责高架桥--周家坪西站段,全长4公里,定岗环卫工20人,全天洒水降尘4次,冲洗2次,并进行全天保洁。

5月23日调查组从3号桥至区委党校南郑大道全段6个建筑工地、3个“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项目进行了排查,发现恒大城转盘向东约150米处的山水江南商住楼小区项目正在进行基础施工,该工地“六个100%”不达标,现场存在裸露土方覆盖不到位,出入车辆冲洗不到位等问题。兴周酒店段、中所营街道办苏家山段人行道改造项目没有采用湿法作业,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围挡设置不规范,恒大城转盘绿化改造项目裸露黄土没有覆盖措施。

一是南郑区住建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告知汉中市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经开区质安站加强对山水江南商住楼小区项目的工地管理。二是南郑区城管局按照市“四改办”印发的《汉中市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三年行动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导则》要求,责令人行道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对不规范行为及时限期整改。三是南郑区城管局责令恒大城转盘绿化改造项目施工单位立即实施整改,由中所营街道办综合执法办公室严肃查处。四是南郑区住建局对中心城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建筑扬尘治理“六个100%”各项措施;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加大南郑大道全段动态巡查频次,严肃查处违法渣土车、散装流体车。五是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中所营街道办、大河坎镇加强南郑大道保洁工作,机扫频次由原来的2次增加到3次,洒水降尘不少于5次,同时延长保洁时间至夜间8时。

8

西乡县私渡镇新路村五组,汉中富林公司在山上栽树修路,把村民饮用水进水口堵塞,20多户村民没有生活用水,已经好几天了。

西乡县

经查,群众信访投诉内容属实。新路村五组人饮工程水源地位于周家沟上游,于2015年建成使用,目前供五组13户村民使用,五组其余村民全部使用私渡镇集中供水。经现场核查,汉中富林公司因陕西省西乡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在私渡镇新路村五组开展植树及防火通道建设,没有造成饮用水进水口堵塞,该水源地沉淀池、过滤池水量充足,引水管水流正常。对6户村民生活用水情况进行查看,村民自来水均出水正常。

调查走访中,有群众反映,新路村周家沟下游实施的生猪“云养殖”体系建设项目,现有建设人员30余人,其办公区生活用水自2021年1月开始从新路村五组人饮工程取用,由于用水量增大,导致村民供水水压减小、屋顶太阳能供不上水,偶尔出现短暂供水不足现象。另在项目建设期间,曾挖断过供水管道,造成数小时临时断水,已及时修复管道,恢复正常供水。

一是要求西乡县生猪“云养殖”项目建设单位加快自备井建设进度,待建成后不再从五组人饮工程取水。二是采取错峰错时用水、异地取水、储水等措施,缓解目前用水紧张问题;由私渡镇及新路村加强该处人饮工程的日常管护,保障村民用水需求。三是就当前生猪“云养殖”项目办公区在新路村五组人饮工程取用生活用水的情况,向当地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

9

汉台区舒家营水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噪音、扬尘大,环境污染严重。

汉台区

经查,群众信访投诉内容不属实。汉台区舒家营水泥厂共有两家,分别为中材汉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汉中市汉江水泥厂。现场检查时,中材汉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正常生产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汉中市汉江水泥厂于2010年6月、7月分别淘汰了两条机立窑水泥生产线,2012年改建为水泥粉磨站,目前仅保留了一台水泥球磨机,主要生产原料为水泥熟料和矿粉,年生产袋装水泥60万吨。现场检查时,该厂包装车间生产正常,球磨车间未进行生产,对球磨机房进行了隔音降噪处理,所有物料进入堆棚内堆放,并用彩条布进行覆盖,厂区道路全部进行了硬化,进出生产厂区门口设置了车辆冲洗台1个,出厂车辆均进行了冲洗,厂内有1台洒水车,不间断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路面清扫保洁到位。5月21日23时,汉台区环境监测站对汉中市汉江水泥厂夜间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夜间噪声排放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一是要求水泥厂规范车辆运输管理。厂区出入口车辆冲洗装置必须将车辆冲洗干净,确保出门车辆不会对外部环境产生污染;对装运土石方、物资材料的车辆应进行加盖,保证行驶途中不产生抛洒、扬尘等污染。二是要求水泥厂加强厂区日常管理,确保水泥库封闭严密,减少粉尘污染,保证机械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降低运行噪音。三是要求水泥厂加大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力度,确保生产期间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检查频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0

汉台区龙江镇西郑营村,台玻厂和河堤之间挖砂留下一个大坑,一般晚上11点以后开始挖砂到早上六点前结束,路边全是灰和扬尘。

汉台区、市自然资源局

经查,群众信访投诉内容属实。

1.关于“汉台区龙江镇西郑营村,台玻厂和河堤之间挖砂留下一个大坑,一般晚上11点以后开始挖砂到早上六点前结束”的问题。群众投诉反映的“11点以后开始挖砂到早上六点前结束”问题在5月12日已转办查实,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于5月13日对其立案查处。接到此次投诉后,调查组走访周边30户村民,村民均反馈该区域未再发现“夜间挖沙”现象。此次信访中“一个大坑”为汉台区西郑营村台玻厂和河堤之间244沿线国道东边的一处低洼地,地面平整,未耕种。经了解,该地块为西郑营村集体用地,属八十年代留下的低洼地。2020年4月29日,汉中钰玺实业有限公司与龙江街道办事处签订承包协议,承包该地块用于种植苗木花卉;同年8月该公司对地面进行清理,并计划利用244国道及其他开挖土方来进行土地治理,现因土层太薄,至今未种植。

2.关于“路边全是灰和扬尘”的问题。群众反映的该区域目前为244国道过境段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路边积尘和扬尘严重

一是在汉台区经二路口(西郑营村六、七组)设置“龙江街道办事处西郑营村盗采砂石检查点”,由三名工作人员24小时彻夜值守,盘查过往车辆,巡查辖区内田地、滩涂,防止砂石偷采盗采问题反弹。二是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对244国道施工现场路面积尘进行清理,安排洒水车辆,定时对扬尘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处理,降低扬尘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11

汉台区东塔北路农科所,将研究垃圾和杂草堆放在地质大队家属院5号院楼下已数年之久,臭气熏天,污染空气,垃圾已经形成沼气,发出刺鼻气味,存在安全隐患。

汉台区

经查,群众信访投诉内容属实。汉中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5年2月于院内东北角修建了8个约三亩的大棚进行科研栽培,主要进行农作物的科研栽培工作,8个大棚距离地质大队5号居民楼约5米左右。大棚内种植各类农作物主要用于品种对比试验,并将从乡镇收集来的油菜秸秆进行集中存放,大棚外围均用砖墙围护,四周排水通畅。经现场查看,大棚和围墙之间的空地因季节性生长的杂草未及时清理,空地堆有生活垃圾,根据农科所人员反映垃圾属于旁边家属楼住户丢弃的生活垃圾,同时该区域由市农科所安排专人进行清理。经询问市农科所技术人员,该区域没有产生沼气的条件和可能性,不产生厌氧发酵的环境。

一是5月19日,市农科所组织开展大清理,对该地垃圾杂物进行全面清扫;二是对杂草进行全面清理,对散落树叶集中收集堆放,购置粉碎机进行粉碎后拉至农科所试验田还田利用,在粉碎期间严格控制粉碎时间,防止噪声扰民;三是市农科所结合“创国卫所容貌大清理”活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杂草进行清理;四是由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加大对群众的文明宣传引导,倡导群众不乱抛洒垃圾杂物,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环境。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汉中市时间:2021年5月8日-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6-2620102,邮政信箱:汉中市第A01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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