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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整治破坏农用地偷挖砂石违法行为

“有人在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西郑营村九组、十组、十二组、十三组几百亩耕地上挖砂,没有任何手续……”近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期间,接到群众投诉。

接到转办单后,市委立即转汉台区委调查处理。该区成立由副区长为组长的信访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龙江街道办事处负责调查处理。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5月13日,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市公安局汉台分局、龙江街道办事处组成调查组,现场调查发现龙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存在4处土地地貌变化点,经对变化地块进一步核查,确认西郑营村存在破坏农用地偷挖砂石的违法行为。

汉台区自然资源分局委托大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4宗地块进行测绘,结合《汉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和2018年变更调查数据库比对发现,变化地块总面积47.01亩,其中耕地16.96亩、园地10.95亩,其他林地15.16亩,建设用地3.94亩。调查组现场发现的4宗疑似破坏农用地偷挖砂石案件,涉嫌存在破坏农用地行为,面积22.26亩(建设用地3.94亩、其他园地3.16亩、其他林地15.16亩)。

该村九组郑宝生破坏农用地偷挖砂石案具体情况为,实际承包经营人该村九组村民郑宝生,承包面积4.45亩,其中0.6亩转租给本组村民郑存贵用于堆农家肥,其余地上自己种植银杏树。经郑存贵昼夜监督发现,5月3日未发现异常,5月4日凌晨5时发现有人在该宗地上破坏农用地偷挖地下砂石,遂到现场进行阻止并报村委会,村委会随即到达现场扣押涉案挖掘机一台,目前无人认领。5月6日,郑宝生通过中间人庞小忠协商对郑存贵赔偿现金3000元,郑存贵承认收取了郑宝生的3000元调解费。经查证,郑宝生参与了破坏农用地偷挖地下砂石违法事实。现场勘测,实际破坏农用地面积1.22亩(耕地0.35亩;园地0.87亩)。

杜红在芮汉平承包该村十组土地内破坏农用地偷挖砂石案具体情况为,勉县老道寺杨寨村村民芮汉平与该村十组村民郑社秋、郑贵录、郑永生3人分别签订赔付协议,用于种植中药材,并向3人支付了38000元地上附着物赔偿费。芮汉平朋友南郑县高台镇高台村村民杜红,发现该宗土地下有砂石,遂与芮汉平达成口头协议,5月10日凌晨1时,杜红开始动工挖砂,持续至当晚3时,次日被村组发现制止。破坏农用地面积7.16亩(水田0.21亩,旱地6.04亩,其他园地0.91亩)。

装载机司机刘宝君等人在该村十三组王志星承包土地内涉嫌破坏农用地挖砂案具体情况为,该宗地为本组村民王志星于3月26日私下承包本组李祥福等14户村民土地并签订了承包合同,拟用于猕猴桃种植。经调查,4月13日开始挖砂,“五一”期间大面积开挖。5月13日,工作小组现场查封非法采砂装载机一台,并对驾驶员刘宝君进行询问,刘宝君供述5月12日受人雇佣,并由雇佣人支付200元报酬,当天8时开始在该宗地进行铲土铲砂作业,10时被发现制止。经过对其反复询问,刘宝君称其对装载机车主、雇佣指使人情况不知情,截至目前违法主体当事人不明确。经测绘,该宗地面积16.37亩,该项目均位于允许建设区内,地类为耕地(旱地)10.36亩,其它园地6.01亩。

汉中嘉胜景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该村十二、十三组承包土地内涉嫌存在破坏农用地案,经实地核查和审查相关资料并对当事人及村组负责人进行问询调查,该宗地是汉中嘉胜景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包的龙江办事处西郑营村十二、十三组集体土地,承包总面积37.4亩,从4月中旬开始平整场地持续至5月13日,准备种植紫薇和密枝红叶李树苗,该公司涉嫌存在破坏农用地违法行为。经测绘,变化地块面积22.26亩,地类为建设用地3.94亩,其它园地3.16亩,其它林地15.16亩。

目前,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该区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5月14日,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了《关于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西郑营村十二、十三组破坏农用地程度申请鉴定的报告》(汉区自然资字〔2021〕30号)书面申请,请市局专家鉴定小组对上述违法案件农用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5月17日进行了鉴定,待农用地破坏鉴定报告出具后,汉台分局将根据报告制定处罚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月13日,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对上述4宗案件,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责任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同时在十五日内予以改正,恢复土地原貌。

5月17日,该村九组郑宝生破坏农用地偷挖砂石、杜红在芮汉平承包该村十组土地内破坏农用地偷挖砂石等2宗案件,已由汉台分局于5月17日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装载机司机刘宝君等人在该村十三组王志星承包土地内涉嫌破坏农用地挖砂,汉中嘉胜景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该村十二、十三组承包土地内涉嫌存在破坏农用地等2宗案件,请示市局专家鉴定小组对上述违法案件农用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

5月14日,由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对龙江街道办事处下达《关于龙江街道办事处西郑营村毁地挖砂问题的监管建议书》,要求龙江街道办事处采取相应措施,夯实责任,加强监管。责令各村组成立巡查小组,对辖区进行昼夜巡查,重点区域采取专人值守,坚决遏制违法行为高发态势。该区采取“以案促改”的方式,对该村工作人员和群众进行了合法用地普法宣传,鼓励群众对违法破坏耕地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坚决打击毁地挖砂行为。

该区对此事进行了责任追究。5月18日,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将4起案件上报区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监管责任;将严格按照行政案件办案责任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待案件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到位后,迅速上报处理结果。

短评: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汉台区西郑营村出现的几起破坏农用地偷挖砂石违法行为被群众及时投诉。汉台区接到转办单后,立即开展调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以案促改,加强监管巡查、开展宣传教育,多管齐下遏制毁地挖砂违法行为。环保督察犹如一柄“利剑”,有效地督促了有关方面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迅速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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