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汉台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汉台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
汉台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汉中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汉政发〔2023〕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强度降低13%,四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达到氮氧化物250吨、挥发性有机物250吨、化学需氧量1200吨、氨氮50吨,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一)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以高端装备、现代材料等行业为重点,扎实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持续化解过剩产能,鼓励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通过多种措施提高能效水平。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水泥、材料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行业工艺革新,实施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4%。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重点行业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进一步优化提升。
(二)统筹推进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开展低碳示范创建,推动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进一步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质量效能,积极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应用。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在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数据中心、冷链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实施节能改造,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做好中心城区供水管网关键节点改造,科学布局水样监测点位,常态化严格做好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水质监测。
(三)系统推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推动绿色公路建设,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充电设施覆盖率,有序推进加油(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快建立综合立体交通网,推动公路和城市交通的高效组织和顺畅衔接,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四)深入开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加快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节能环保农机、节能环保灶具,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扎实做好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整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行动态管理,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
(五)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能水平。全面推动绿色机关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积极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满足建筑采暖和生活热水需求。推进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减少化石能源使用。率先淘汰老旧车,带头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广使用循环再生产品、高效节能电器。到2025年,力争创建1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六)持续加强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深入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强化联防联控,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采取清洁能源替代、依法关停淘汰、深度治理提升、转型升级等措施,加大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有序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序实施节水控水行动。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汉江等主要河流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到2025年,汉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
(七)稳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持先立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推动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到2025年,全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以上。
(八)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 胶粘剂、清洗剂。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治理工作。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
(九)巩固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混错接管网改造、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到2025年,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7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力争达到65%左右。
三、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等政策。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能源要素。推进开展用能权交易工作。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问题。
(三)坚决遏制和杜绝“两高”项目。根据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建、拟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处置意见,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严肃财经纪律,配合市级落实好金融机构关于“两高”项目的融资政策。
(四)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节能环保地方标准建设,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五)持续完善经济政策。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落实好国家规范和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补贴的政策。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探索将排污权、用能权等纳入抵质押担保范围。强化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扩大实施范围、加大实施力度,落实落后“两高”企业的电价上浮政策。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完善城镇供热价格机制。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六)建立完善市场化机制。探索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和全省、全市排污权交易。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建设。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节能低碳环保认证发展。
(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严格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优化调整污染物统计调查指标和排放计算方法。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八)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区节能监察体系。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着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加大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上来,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管理。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要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二)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审定后,交由主管部门作为对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坚决遏制餐饮浪费行为,深入推行“光盘行动”,积极开展减塑行动。推行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知识以及经验做法。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推动重点产业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链接:区发改局解读:汉台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