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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汉台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汉台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办法》的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汉台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办法》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2022919

汉台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办法

第一条为广泛倾听和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我区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成为“民心项目”,根据《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办公室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汉区办发〔202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在汉台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负责代表票决制工作相关组织联络和服务保障,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代表票决制工作。区发改局负责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筛选、论证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依照《实施意见》确定)。

第三条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内容、范围。

民生实事项目是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政策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就业培训。通过开展富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就业引导培训,加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各类群体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教育事业。推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教学资源均衡分布,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校舍安全,升级教学设备,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三)医疗卫生。增强医疗的有效供给,加强城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医务工作者在职培训,提高基层医生业务能力,改革完善服务方式,提升医疗水平。

(四)社会保障。增加财政投入,逐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升城镇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障水平。

(五)环境整治。抓好大气、水等污染防治,加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以及河道环境整治,强化城市雨污分流,改善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

(六)住房保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公租房等公共性保障住房,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

(七)文体事业。大力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拓展农村文化传播渠道,搭建社区文化交流平台,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八)养老服务。加快城镇养老院建设,增加养老床位、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和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养老水平;建立健全适合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九)安全保障。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安全生产监管、综合防灾减灾和消费安全保障等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和农产品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十)城市建管完善城市路网,加快城区主要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抓好线缆落地等工作。提升市容市貌,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公共绿化率及垃圾分类收集、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十一)乡村建设。加快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扮靓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支持规模化种养殖,大力发展观光农业、民宿等乡村旅游产业,进一步提升农民人均收入水平。

(十二)巩固脱贫成果。加大财政投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措施,大力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帮助改善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

第四条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公益均等、普惠共享;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可评可检、注重绩效等五条原则。

第五条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要求:

(一)项目的实施条件应该比较成熟,具有可操作性,一般要明确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实施主体、资金安排,并且出具项目可行性分析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内容,特殊情况也可简化处理。

(二)在项目布局上,应具有代表性、全局性,以及惠及面广,受益面大,社会效益显著等特点。

(三)在资金安排上,应具有可行性,要充分考虑我区实际,量力而行,尽可能把有限的财力和资源优先支持发展民生。

(四)在建设周期上,应具有可控性,一般能够在当年度完成或形象进度有明显变化。

(五)在投资规模上,应具有规范性,建议项目应根据财政预算安排,严格按照年度民生实事建议项目通告中投资规模要求进行征集。

第六条民生实事项目的主要征集方式

(一)社会征集:采取线上征集(汉台区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表)和线下征集两种方式,运用政务网站、网络融媒体、发放征集表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布征集。

(二)座谈征集:通过分类分片召开以“两代表一委员”为主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进行征集。

(三)调研征集: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征求意见。

第七条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社会征集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通告。

(二)收集整理:在征集阶段结束后10日内,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原则和要求,对征集的项目进行分类、整理。

(三)讨论初选:区发改局对提交的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核实,并进一步征求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初选项目建议方案。

(四)会议初审:初选项目建议方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最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议审议确定候选项目。

(五)人大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候选项目由区政府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票决。

(六)项目公告:经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在相关官方媒体上进行公告,让群众知情,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本办法由汉台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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