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汉台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关于印发汉台区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的通知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汉台区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汉台区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2022610


汉台区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推进会部署和市级有关要求,引导各级各部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负增长指标扭负转正、回落指标止滑企稳回升,确保顺利实现双过半、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的通知》(汉政发20228号)有关精神,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稳住市场主体

(一)用足用好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6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市配套举措,坚持顶格执行、精准直达,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快享,加速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二)不断丰富政策工具,坚持能出尽出、早出快出,因地制宜挖掘政策潜力,在扩投资、促消费、稳就业等方面再推出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打好稳增长政策组合拳。(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三)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研究出台市场主体培育倍增优化结构行动方案,梯次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等工作,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力促年内新增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新培育五上企业48户以上。〔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经贸局、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协调服务中心和镇(街道)负责〕

(四)加强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业扶持力度,鼓励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住宿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落实餐饮住宿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餐饮住宿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融资成本。鼓励资信担保等政府性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业单位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税务局和各镇(街道)负责〕

(五)加强限额以上零售业扶持力度,鼓励对零售企业、保供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零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加强政策支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推动一个上行(农产品上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对零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于进入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融资成本。鼓励资信担保等政府性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协调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负责〕

(六)加强旅游业扶持力度,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宣传推介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支持景区开展文化旅游宣传促销。〔区文旅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总工会和各镇(街道)负责〕

(七)加强公路水路运输业扶持力度,2022年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且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负责)

(八)加大企业家帮扶,深化三专亲商助企活动,充分发挥亲商助企专员和相关部门作用,建立健全帮扶企业家的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完善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规划、法规,要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切实增强企业家发展信心。〔区经贸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协调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负责〕

二、扩大有效投资

(九)严格落实五个季度抓项目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激先督后专项行动,坚持五个一周调度、月通报、季评比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季度四个一批重点项目观摩、季度擂台赛红旗奖”“蜗牛奖评选等活动,严督实考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质,确保6月底前市级、区级重点项目新开工项目开工率达100%。〔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十)集中开展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问题清零行动,建立逾期未开工、超期未完工、缩减投资规模、资金支付率低等问题项目清单,扎实整改,确保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期全部开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8月底前债券资金全部支付完毕。(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十一)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压实镇(街)、部门项目谋划主体责任,吃透摸清中省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在项目谋划的深度、广度、质量,以及项目储备远近、梯次、接续等前瞻把控上备足功课,重点围绕城市更新改造、现代产业提升、乡村振兴衔接、生态保护治理、公共服务补短板等领域,抓紧谋划市级重大前期项目20个(产业项目15个),区级重大前期项目160个(产业项目58个)。〔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十二)用好长期低息贷款、政府专项债等工具,加快244国道留坝马道至汉台周寨一级公路(汉台段)建设项目、北一环路(天汉大道东塔路)道路改造工程、汉江护滩护岸防洪工程等重大水利、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三、狠抓工业产销

(十三)强化企业纾困帮扶,宣传落实好工业稳增长政策,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全面摸排收集工业企业在订单、资金、用工用能、物流运输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激发企业活力,力促重点骨干企业满产超产,负增长企业补欠稳产。〔区经贸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十四)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积极帮助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中小企业专项奖补资金。对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绿色工厂(园区)、工业强基、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或平台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以及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平台)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通过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延续《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汉台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倍增实施方案》)〔区经贸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十五)加强原材料供需上下游协作,建立钢铁、水泥等大宗商品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推动原材料生产企业与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客户签订中长期供销协议,降低企业原材料成本。〔区经贸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负责〕

(十六)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加快去库存,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展会,给予运费、展位费补助。(延续《汉台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倍增实施方案》)(区经贸局牵头,区财政局负责)

(十七)发挥重点企业的拉动带动作用,对2022年上半年总产值不低于1亿元增长25%及以上且二季度产值增量15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及以上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奖励。加大对首次纳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奖励力度,月度纳入的奖励10万元,年度纳入的奖励5万元。(延续《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16月份规上工业产值达到工作推进指标均衡进度的镇(街道),各奖励2万元,在此基础上每提升1个百分点奖励2千元。前三季度、全年依照上述政策执行,奖励资金用于为工业稳增长作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区经贸局牵头,区财政局负责)

(十九)支持入驻孵化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优先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对入驻孵化器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瞪羚企业给予全方位辅导,指导科技型企业加强对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区发改局牵头,区经贸局、区科协、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对瞪羚企业实施的科技项目,优先推荐申请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汉中市绿色循环发展基金支持,优先推荐进入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便捷贷款审批通道。(区发改局牵头,区金融协调服务中心负责)

四、加快服务业回暖

(二十一)积极发展科技研发、工程咨询、信息技术、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培育律师、会计、托育、物业、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对纳规入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4万元,并落实税收价格等相关优惠政策。〔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二十二)尽快出台《汉台区扶持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暂行办法》,设立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数字产业平台及项目建设,一企一策帮扶重点企业,加大对企业办公场所、运营成本、市场开拓等方面补贴,加快数字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区委网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二十三)培育数字经济产业链,壮大数字产业,培育数字经济企业新标杆、打造数字经济产业新集群、优化数字经济发展新生态。延伸数字产业链,赋能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变,加大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力度,构建具有汉台特色的数字产业体系,形成区域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区委网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二十四)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区税务局负责

(二十五)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区税务局牵头,区财政局负责)

(二十六)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区税务局负责

(二十七)20227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至2023630日。2022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区人社局牵头,区税务局负责)

(二十八)出台相关政策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同时倡议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给予减免。(区国资办牵头,区税务局、区工商联负责

(二十九)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防止对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效果被三乱抵消。(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十)出台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的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餐饮住宿、实体零售等受疫情影响冲击大的行业快速回补、尽快恢复。〔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和各镇(街道)负责〕

(三十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促销,对电商企业和平台企业网络零售额达到一定额度的,给予资金奖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和各镇街道负责〕

(三十二)抓好天汉印巷、饮马池、东关历史文化街区等夜间经济聚集区建设,支持餐饮门店增加夜宵品类、延长营业时间,提升居民休闲消费体验。〔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和各镇街道负责〕

(三十三)支持户外经济发展,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利用门前硬化广场等,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影响通行,落实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有序开展户外促销。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以休闲体验为主题元素的露天集市等消费新模式,形成一站式户外经济产业链。(区城管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十四)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对国内外知名品牌或授权代理商在汉台开设区域首店、旗舰店、形象店,并纳入限上统计的给予奖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和各镇街道负责〕

(三十五)扩大惠民消费券使用范围,配合国家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让利促销,对销售额达到一定额度的给予奖励,集中释放大宗消费潜力。〔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和各镇街道负责〕

(三十六)落实国家推动外贸保稳提质13条意见,用足用好稳经济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特色优势企业参与国家和省级各类经贸交流合作活动,对物流费、展位费进行补贴。〔区商务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三十七)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等方式拓展国际市场,引导企业积极搭乘中欧班列,力促全年进出口总额突破6亿元。〔区商务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三十八)推行外资企业、项目一对一跟踪服务,开展境外直贷、内保外贷等融资业务,探索利用补偿贸易、加工装配、对外发债等渠道引进外资。(区经合中心负责

(三十九)全力加快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协助兴汉新区、天汉文化公园等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回暖。〔区文旅局牵头,各相关镇街道负责〕

(四十)依托重点文保单位、各级非遗展馆、传承基地(工坊)、传习所等开展传承展示、研学体验、展销传统工艺特色产品,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区文旅局负责)

(四十一)针对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暑期旅游旺季,深化畅游天汉、文旅惠民汉中人游汉中活动,支持国有重点景区面向游客全面推行门票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民营景区参照执行。(区文旅局负责)

(四十二)支持各级工会依规购买影视图书、演艺门票、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鼓励中小学组织学生在市域内开展劳动实践、文化感知等研学活动。(区文旅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总工会负责)

五、助力农业丰产

(四十三)紧抓农时季节,组织开展苗情调查,因苗施策加强作物田间管理,指导群众及时做好补苗补种,蓄水保水,确保应插尽插、满插满种,全面完成14万亩以上水稻插播面积任务,持续夯实秋粮丰收基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镇(街道)负责〕

(四十四)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警,重点防范夏伏旱、洪涝、高温热害和台风等灾害。突出搞好病虫监测防控,紧盯以草地贪夜蛾为重点的秋粮重大病虫,加强监测预报,抓好联防联控、统防统治,确保不发生流行蔓延。〔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气象局和相关镇(街道)负责〕

(四十五)抓住大豆适播期,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大力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建立4个玉米大豆机械化带状复合生产示范基地,开展品种比较和不同带型、不同密度、机耕机播试验示范,系统推进套种规模化生产,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5500亩大豆种植和40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镇(街道)负责〕

(四十六)着力扩大菜篮子生产规模,加快启动实施第三批衔接资金22个设施蔬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做好土地、资金等项目建设环境条件保障。做好在田蔬菜的生产倒茬和菜篮子供应链保畅,力争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今年1500亩蔬菜大棚建设和保供稳价任务。〔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镇(街道)负责〕

(四十七)推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抓好北部5万亩柑桔果园管理。组织推进臻农盛禾公司师家坪、安然寺3100亩稻渔种养的苗种投放和后期生产管理,积极筹划下一批稻渔连作基地建设项目。同时,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加强技术服务和市场监测调控,推动畜禽产能建设和产能提升,确保0.65万头能繁母猪保有量。〔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镇(街道)负责〕

六、加大民生保障

(四十八)开通校企直通车,常态化组织毕业年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工业园区参观、实习、应聘,适时举办园区专场招聘会活动,精准推送就业创业信息。对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就业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推荐、1次就业见习推荐,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区人社局负责

(四十九)支持企业主体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中小微企业当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区人社局牵头,区经贸局负责)

(五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挖掘社区专职、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就业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地就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汉台就业创业。(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税务局、区国资办负责)

(五十一)认定为区级社区工厂(帮扶车间)的,每吸纳一个脱贫劳动力就业给予社区工厂1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吸纳脱贫劳动力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在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方面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认定为区级就业帮扶基地的,每吸纳一名脱贫劳动力或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就业给予基地(企业)2000元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00万元,扶持创业实体300家以上。〔区人社局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和各镇街道负责〕

(五十二)建立完善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和台账,做好返乡务工人员就业精准服务,宣传引导其到本地企业上岗就业。对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帮扶措施。〔区人社局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和各镇街道负责〕

(五十三)统筹用好各类农村公益岗位,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确保公益岗位聘用脱贫人口数量不少于上年度,非全日制岗位一般给予每月不低于560元的补贴。〔区人社局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和各镇街道负责〕

(五十四)深入开展“10+N”专场招聘活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跨县转移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人口)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交通补贴。〔区人社局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和各镇街道负责〕

(五十五)做好企业员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保障,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精心打造汉家小妹”“汉家嫂等家政服务业品牌,稳步提升工资性收入水平。〔区发改局牵头,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局和各镇街道负责〕

(五十六)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土地流转联结机制,鼓励支持群众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等增收致富产业,依托两山资源公司加快自然资源转换,拓展经营性收入渠道。(区发改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办负责)

(五十七)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新一届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换届,加大带头人培训,提升管理创新能力。择优选取20个村实施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探索推广资源利用型、产业发展型、生产服务型、资本运营型等多种模式,着力消除薄弱村、提升一般村、壮大富裕村。(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十八)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负责)

(五十九)全面推行汉中市户籍持有汉台区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业务试点工作,保障非汉台籍汉中市困难群众解困脱困。严格落实镇街道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采取先行救助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及时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落实落细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时效性。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实现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由急难发生地审核并发放临时救助金。(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负责)

(六十)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调度,配合做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相关工作,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影响。(区发改局牵头,区商务局负责)

(六十一)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抓好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防返贫动态监测,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六十二)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出台政策,压减一般性支出,狠抓支出进度,快速形成实际支出量,增强统筹能力,盘活存量资金,稳住基本盘。严控会议、差旅、培训、大型活动等支出,严禁新建扩建政府楼堂馆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强化追踪问效,通过绩效评估,倒逼各单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让有限的钱花出最好的效果。(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七、强化要素供给

(六十三)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降费让利,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市级出台分层次实施差异化精准降费政策,对融资担保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业务年化担保费率由1%降至0.5%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业务年化担保费率由1.5%降至0.8%1000万元以上的业务年化担保费率由1.5%降至1%;对低风险的融资担保及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减、免担保费用。(区财政局牵头,区金融协调服务中心负责)

(六十四)鼓励地方法人机构积极使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并严格按照《汉中市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汉办字〔202111要求,对使用再贷款的地方法人机构予以贴息。(区金融协调服务中心牵头,区财政局负责)

(六十五)鼓励金融机构在真实交易背景、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发展供应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将银行发放供应链贷款情况纳入《银行业机构支持汉中经济发展评价激励办法(试行)》提高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性。(区金融协调服务中心牵头,区财政局负责)

(六十六)全面落实天然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天然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安全平稳运行。(区发改局牵头,区城管局负责)

(六十七)全面落实《汉中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十条措施》,动态调整白名单企业范围,落实全国统一通行证制度,坚决取消各种不符合规定、不符合实际的限制措施。(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经贸局负责)

八、确保安全稳定

(六十八)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在筑牢疫情防线和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织密扎牢外防输入防线,加强两站一场等重点场所、重要环节管控,周密做好冷链物流、寄递物流防控工作,做到全流程闭环管理;健全农村五级、社区七级组织体系,完善隔离点储备和梯次启用机制,统筹抓好重点人员排查、流调溯源、排查管控、核酸筛查等工作,坚决防止发生社会面扩散和隐匿传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六十九)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资产处置拍卖平台、内部招标、风险代理等方式,深度开展资产处置业务,加快抵债资产合规高效流转变现;建立司法金融合作机制,加快金融涉诉案件审批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对恶意逃废银行债权行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认定和差别化管理守信、失信市场主体,形成全社会自觉诚实守信的金融运行环境。(区金融协调服务中心牵头,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负责)

(七十)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盯紧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等领域,深入推进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确保全区的安全稳定。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做好极端天气和极端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紧盯中秋、国庆及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区安委办、区防汛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七十一)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从源头抓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把握关键环节,按照一个全覆盖、两个一律、三个结合的要求,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全面摸清底数,突出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每周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交办督办存在问题,坚决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区住建局负责)

九、狠抓督导问效

(七十二)强化经济运行调度,推动抓项目、工业、建筑业、商贸流通业4个专班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充实人员、健全机制,紧盯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坚持每周收集问题、会商研判、集中交办、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引导各部门切实把稳增长摆在极端重要位置,扛责任、拿实招、使足劲,力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七十三)强化统计服务指导,建立主要经济部门统计服务联动机制,常态化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一线开展统计培训,指导基层依法依规做实统计工作基础。盯紧看牢网报重要节点,即报即审、联动互动,确保各项数据应统尽统、不重不漏。区统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七十四)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兑现情况纳入政府专题会通报范围,定期开展联合督导,倒逼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发挥亲商助企专员作用,做到包联服务企业全面覆盖,面对面搞好服务,有效破解难点堵点问题,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落实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慢作为的干部,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造成不良后果,造成负面舆情的,移交纪委监委处理。区委督查办牵头区级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七十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简化申请手续和办理流程,尽量实现免申即享用心用情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各部门要结合进知解活动,进厂入企开展政策宣讲,做好政策解读、办理指引,促进政策措施快落地、快见效。区委宣传部牵头区融媒体中心、区营商办、区级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

附件:1.《汉台区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配套政策责任分工表

      2.21 2022年稳住经济大盘镇(街道)投资逐月累计增长目标任务分解表

        22 2022年稳住经济大盘镇(街道)规上工业总产值逐月累计月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2—3 2022年稳住经济大盘镇(街道)限上消费品零售额逐月累计增长目标任务分解表

  (点此下载附件


政策解读链接: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解读:《汉中市汉台区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