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台区推进国有“三资”盘活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汉区政办发〔20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汉台区推进国有“三资”盘活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
汉台区推进国有“三资”盘活总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级国有资源、资产、资金(以下简称国有“三资”)盘活总体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提升我区国有“三资”盘活利用质效,有力支撑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等重点工作,立足我区资源禀赋、资产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区级发展定位,坚持“全面摸底、分类施策、精准盘活、规范管控”原则,聚焦五类国有资源、四类国有资产、一类国有资金,以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升质量为根本路径,推动国有“三资”从“沉睡闲置”向“高效增值”转变,为汉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盘活五类国有资源。立足汉台资源禀赋,结合区级管辖权限、资源分布特点,聚焦矿产、土地、林业、水、文化旅游五类国有资源,科学开展“确认、确权、确值”工作,通过精准界定权属、评估价值,统筹推进资源要素整合,全面加快国有资源资产化进程。
1.加大矿产资源出让力度。全面摸清矿产资源家底,梳理建立可开发利用区块清单,多渠道拓展出让区块来源。全面推进矿业权市场化竞争性出让,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化水平,促进矿产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土地资源清查处置。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健全“增存挂钩”机制,完善确权登记、低效用地处置及土地储备政策,稳妥化解国企存量土地确权难题。综合运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多种方式,推进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完善确权登记、低效用地处置及土地储备政策,稳妥化解国企存量土地确权难题。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土地储备,严控新增闲置,分类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牵头,区财政局、国资办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负责)
3.统筹林业资源经营管理。以“林业标准地”建设为基础,推动林地资源规模化经营。逐步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鼓励运用林权入股、委托管理等流转模式,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有效路径。(区林业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探索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多种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推进存量水利资产盘活,为后续培育水利REITs项目创造条件。健全水权交易机制,激活交易市场,释放水利资产潜能。(区水利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创新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模式。立足汉台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秦岭生态资源优势,统筹推进文化遗址、生态景区、特色民宿等资源整合提升。联合金融机构创新文旅金融产品,探索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模式,推动文旅资源收益权市场化、资产化、证券化,加速释放汉台生态人文资源的经济价值。(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盘活四类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实物、股权、债权等国有资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运用市场化、证券化方式盘活,最大化发挥资产价值。
1.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盘活。全面梳理房屋、土地、车辆、设备设施等资产,分类纳入盘活范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闲置低效资产采取整合、调剂、出租、转让等方式推动高效利用。针对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体育等行业资产,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类施策加以盘活。(区国资办牵头,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国有企业资产盘活。围绕国有企业实物、股权、债权等资产,加强与市级沟通联系,对接产权交易所专业化平台开展资产处置与盘活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区属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盘活。强化政银企对接协作,打通“资产—资金—产业方”全链条服务体系,探索资产入股、合作经营、收益权转让等新模式。(区国资办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贸局、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区金融协调服务中心等相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盘活。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聚焦交通、水利、市政、保障性住房、水电气热、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用好基础设施REITs发行政策,探索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结合城市更新等场景,综合运用特许经营、证券化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资产盘活。(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国资办、区金融协调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做好在建工程项目盘活。全面梳理政府投资在建工程项目,对进度滞后、资金闲置、效益不佳的项目,分类制定盘活措施。加快推进停工、缓建项目复工复产,优化施工方案、压缩建设周期,推动项目早日竣工投用、发挥效益。对确无继续建设必要的项目,依法依规清理处置,盘活项目占用的土地、资金、设备等资源,统筹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国资办、区财政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闲置低效国有资金盘活。聚焦闲置低效国有资金,通过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大清理盘活力度,强化资金统筹,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1.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全面梳理摸清各类存量资金,分级分类处置闲置资金。对当年未用完的部门运转经费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项目支出等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对单位实户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对无明确用途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区财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落实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化“零钱”为“整钱”,除保障刚性和必要支出外,结合我区财力状况,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提高资金配置精准度。(区财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严格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申报预算的重要依据,从源头预防财政资金低效无效安排。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评价结果不高的项目,压减相关资金预算规模,倒逼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区财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借力市级政府投资基金赋能作用,强化全区统筹对接与分级分类谋划,依托市级层面基金管理运作机制,深化协同合作,联动对接。围绕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及产业链关键领域,精准对接、承接布局。主动用好市级化债相关政策工具,有力有序化解债务风险。(区财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查摸底,建立资产清单。各牵头部门严格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全域国有“三资”摸底清查。重点摸清数量、规模、权属、价值、使用状态等信息,建立全量资产清单,明确责任主体,为后续盘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度挖潜筛选,精准制定方案。根据资产特点,深度挖潜、筛选可盘活资源资产,科学选择调剂共享、拍卖、转让、出租、委托运营、特许经营、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债权融资等盘活方式,运用REITs、ABS等金融工具,“一案一策”提出盘活方式和实施路径,分级分类建立盘活台账。
(三)规范确权确值,夯实盘活基础。各牵头部门对纳入盘活台账的资产项目,逐项开展确认、确权、确值工作,针对性完善规划、用地、产权登记、土地分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价值核算等相关手续,集中攻坚解决权属不清、证照不全、手续缺失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夯实资产盘活工作基础,保障盘活工作依法合规推进。
(四)强化金融联动,专业赋能提质。依托省属金融机构与市(区)“一对一”结对包抓机制,整合区级金融资源,形成“一家牵头、多方协作”的专业工作合力,为全区国有“三资”盘活工作提供全方位融资融智支持。用好用足多层次金融市场和多类型金融工具,打通“资产确权—价值评估—产品设计—市场发行—资本循环”全链路,持续提升盘活质效。
(五)动态跟踪问效,闭环巩固提升。各牵头部门要将国有“三资”盘活作为常态化工作,及时、全面跟踪资产盘活进度,动态更新台账信息,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纠偏扶正,持续巩固工作成果,推动改革成效最大化。国有“三资”盘活收益优先用于化解地方债务及“三保”等刚性支出,切实发挥盘活实效。
四、配套措施
(一)建立遗留问题解决机制。建立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全区国有“三资”盘活过程中存在的权属不清、证照不全、手续缺失等历史遗留问题,明确化解时限、责任分工和具体路径。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及业务支持,统筹破解全区无法处置的历史遗留难题。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为资产确权、过户等环节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切实扫清资产盘活堵点难点。(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国资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聚焦国有“三资”盘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措施,降低盘活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积极引导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协同发力,结合“三资”盘活特点,创新推出针对性强、适配性高的金融产品,提供多维度、全周期、综合性的融资支持,推动金融资源精准直达盘活项目,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区金融协调服务中心、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盘活路径。聚焦矿产开发、文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国企转型、在建工程等国有“三资”盘活关键领域精准谋划招商引资,包装一批优质盘活项目,主动对接央企、国企、行业龙头企业及社会资本。创新招商引资模式,通过专场推介、定向对接、以商引商等方式,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三资”盘活,拓宽国有“三资”盘活渠道和路径。(区经合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区国资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与专业中介机构深度合作,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为国有“三资”盘活提供确权评估、方案设计、项目包装、市场对接等全链条服务,构建专业化、体系化服务保障格局。严格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所有国有资产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产权交易机构要充分发挥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的功能,优化交易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推动国有“三资”交易规范、高效、便捷开展。(区金融协调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国有“三资”盘活工作建立由区政府总负责、区财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定期会商、座谈调研、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调度督导,讲求工作实效。全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调度,及时解决问题。区级专班跟踪督导,协调难题。对进展缓慢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对履职不力、违规操作、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行为,依规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严守纪律底线,切实防控风险。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国有“三资”盘活工作,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区级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国有“三资”盘活全过程监督,聚焦资产确权、价值评估、交易处置、资金使用等环节,确保公开透明、合规有序,坚决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不虚增财政收入、不流失国有资产”三条底线,保障国有“三资”安全。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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