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台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汉台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汉台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3〕1号)、《汉中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汉政办发〔2023〕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依托全省“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秦务员”平台),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系统管理和服务,以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为目标,建立完善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线上线下融合的“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智慧高品质生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赋能增效。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底前,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机制基本建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以上,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024年底前,政务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集成化办理事项全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流程网办;高频事项网办率达到95%以上、高频常用电子证照“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展示查询率达到80%以上。2025年底前,依托“秦务员”平台持续优化全区政务服务流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大幅提升,进入全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建立由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构成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按照省政府、市政府部署,2023年底前,完成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和实施事项认领公布工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对依法依规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国家和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设立的要素,明确事项拆分标准,将最小颗粒度做成可机读的工业“标准件”。2023年底前,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全区范围内统一,编制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应全部纳入“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按程序逐级审核后动态调整,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应当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保持一致。〔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4.优化完善事项办事指南。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结合企业、群众实际办事需求调整完善办事指南,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证照分离”等改革举措,对压减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时限等优化调整,补充完善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网办地址、事例样表等具体服务性信息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清、看得懂。建立办事指南由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检的管理机制。事项办理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操作,不得随意增加环节,全面推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5.推动落实政务服务地方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规范,对照“秦务员”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要素,强化标准实施,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6.规范审批服务。依法依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或申请资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帮办代办等制度,做好前置服务,加强申报前辅导。规范行政许可受理行为,受理或不予受理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组织联合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承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期限少于法定期限的,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7.规范审管协同联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审管衔接,建立健全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明晰审管边界、强化审管联动、确保无缝衔接。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同步共享。〔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涉及行政审批的所有区级相关部门〕
8.规范中介服务。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无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和社会公布。持续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将本级中介机构统一纳入全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统一管理,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动中介机构公开中介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企业选择指定的中介机构。〔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9.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全区政务服务场所中,区级设政务服务中心,经区政府批准的专项业务大厅设政务服务分中心,镇(街道)设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设便民服务站。其中,已并入党群服务中心的可增加相应的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标识。充分利用银行、邮政、融媒体等社会资源设立“秦务员”政务服务驿站。区政务服务分中心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接受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和区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双重管理,设置综合办事窗口,建设同质化队伍,提供同质化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等区级相关部门〕
10.规范“一门”办理。按照“中心之外无审批”要求,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不能集中办理的建立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或“体外循环”,不得在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以外收件、受理、出件。〔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等区级相关部门〕
11.规范窗口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要设置综合咨询和帮办代办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帮办代办等服务。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行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公安、社保、医保、税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进驻事项,可分领域设置同标准、无差别的部门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推进综合窗口服务向“一件事”、主题式服务优化整合。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扁平化运行,综合办事窗口均能异地代收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事项申请纸质材料,政务专递送达办理单位,办理结果直接邮寄原收件中心或申请人指定地址。〔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及区“一件事一次办”牵头部门〕
12.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人员配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统一配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办事窗口服务的,要健全完善和督促落实相关服务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对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按照行政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业务培训、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2025年底前,区级政务服务场所综合窗口应全员持证上岗。各部门根据业务办理需要选优配强派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正式在编业务骨干,派驻前要开展系统业务培训,派驻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加强组织建设,将窗口工作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所在党组织统一管理。建立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行“一窗受理”受审分离模式,对于即办事项,要将受理、审查、决定职能充分授权给进驻审批人员;对于承诺事项,要将受理、转办、出件和督促职能统一授权给进驻审批人员,保障前后台无缝衔接,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镇(街道)要确保便民服务中心专编专用、定岗定编,人员配备要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避免人员频繁调整。各派驻部门要高度重视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窗口作为培养、锻炼、提拔人才的重要基地。〔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及区“一件事一次办”牵头部门〕
13.规范网上办事服务。区级各部门要依托“秦务员”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无自建业务办理系统的部门,统一使用“秦务员”平台通用系统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业务,对外提供网上办事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
14.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同时,同步提升线下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确保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凡涉及线下办理,不得拒收办事群众提交的纸质资料,不得拒收现金,不得强制线上办理。加快推进PC端、移动端、自助端和窗口端“四端融合”,以“线上入一网,线下到一窗”的线上线下并行方式提供服务,让事项办理无缝衔接,满足企业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15.规范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推进区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确保标准统一、评价同源、数据实时全量上报。2023年底前,区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要加快改造接入“秦务员”平台统一评价页面开展评价。在全区政务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进一步健全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倒逼服务改进,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6.高效办成“一件事”。从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出发,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把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事项整合成企业群众眼中的“一件事”,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加快推动省政府部署的企业开办、员工录用、公民婚育等12个“一件事”落地应用。2023年,全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达到77项。2025年底前,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区住建局、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区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台区管理部、区税务局、区残联、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武部等区级相关部门〕
17.拓展“跨域通办”。强化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建立“跨域通办”事项清单,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之间权责划分和业务流转程序,探索推进“跨区通办、全区通办”。区级部门要围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事项名称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内部流程统一、表单材料统一”原则,梳理公布“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确保同一事项在全区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线上线下多端体验一致。2023年6月底前,建立完善基层政务服务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机制,实现办事主体在区域内任意镇街村居均可就近异地申请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2025年底前,实现更多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事频次高的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18.政务服务“免证办”。加快建立电子证照签发以及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异议处理、反馈纠错规则机制,将本部门制发电子证照汇聚至省一体化电子证照系统,实现电子证照汇聚共享。优先汇聚2012年至2022年间制发的有效证照,逐步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做到“应归尽归”。新制发证照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作,存量证照尽快完成纸质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标准化改造,全面支撑开展电子化应用和互通互认。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常用电子证照在“秦务员”平台汇聚并扩大应用领域。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应用时,采取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并进一步拓展到涉企纳税缴费、金融服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场景与领域,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同步推进政务服务办件归档全程电子化管理,确保形成的电子档案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19.高频事项“掌上办”。按照“应接尽接”“应上尽上”的原则,将相关服务应用接入“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实现统一管理、同源发布、同质服务,统一对外提供移动政务服务。2023年底前,新增政务移动应用全部依托“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建设。2024年底前,区级移动政务服务全部接入“秦务员”平台移动端,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秦务员”平台移动端亮证。2025年底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实现“跨省通办”“无感漫游”。〔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20.一卡通办、一码通办。依托“秦务员”平台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为索引,关联企业群众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的相关信息,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充分运用“秦务员”平台集成的数据和服务资源,以“秦务员”平台移动端亮码或展码形式加快融合政务类常用卡、码、证功能,生成服务码,规范和拓展场景应用,实现“一企一码”“一人一码”;以社保卡为基础融合公交卡等便民类服务,并与服务码融合,实现群众办事“一卡通”,政务服务“一码通”。积极探索“一卡通、一码通”在健康医疗、养老育幼、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委网信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交通局、区医保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21.政务服务“就近办”。推动资源和服务向基层倾斜集中,大力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公共交通、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向群众身边延伸,实现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22.推行“承诺办+容缺办”。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国家和我省梳理出台的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23.温暖特殊群体。全区各类政务服务场所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实体服务保障,满足特殊人群需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开展延时错时服务,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医护人员、老弱病残孕等群体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确实行动不便的群众或需现场检验的审批事项,应派出工作人员携带专用设备或物品提供“上门服务”。在公休日、节假日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提供“预约服务”。通过安排延时服务等方式开展“不打烊”模式,按照相关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调休。〔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等区级相关部门〕
24.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坚持1234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全天候服务,多渠道、全口径接受政务服务诉求。推进我区12345热线标准化体系建设,与市级热线一体化运行,诉求精准分流,加强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类热线协同联动,对涉及企业群众不满意的合理诉求,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及时回访,全力提升企业群众满意率。〔牵头单位:区综治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
(四)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
25.加强平台建设统筹。2025年底前,区级部门要整合本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并与“秦务员”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秦务员”政务服务平台由市上统筹建设,区级各部门推广使用。各级各部门能依托省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业务办理的,不再单独新建相关业务系统,正在建设或确需单独新建相关业务系统的,要把与“秦务员”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和数据共享作为项目立项及验收条件,已建相关业务系统的,应统一接入“秦务员”平台运行。〔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26.强化平台支撑能力。拓展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全区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大厅运行系统与“秦务员”平台全面对接。由“秦务员”平台统一提供身份认证、证照核验、电子签章(签名)等服务,逐步实现与“秦政通”政务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联动服务。拓展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应用,制定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文件单套归档标准,推行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27.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加快数据资源汇聚共享,通过统筹管理、按需汇聚、融合共享等方式,构建形成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大数据体系。实现海量政务数据合理分布、安全存储、有序调度,统筹数据备份,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有力保障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高效运转,以数据共享支撑政府高效履职和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28.打造智慧生态链。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围绕智慧健康、智慧医保、智慧人社、智慧住建、智慧民政、智慧养老、智慧体育、数字教育、数字文旅、数字交通、退役军人数字化服务等方面,拓展涉及群众“衣食住行”数字生活场景,提升“秦务员”平台个人和企业服务体验。探索“政务+银行”“政务+邮政”“政务+通信”“政务+融媒体”等服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银行、邮政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等自助终端。〔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区金融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五)推动政务服务协同化。
29.加强职责协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设计、统筹推进、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督促各级各部门提供优质、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及时组织清理和修改完善与改革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固化行之有效的做法,对需上级统筹解决的政策制度障碍提出建议。积极配合推进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管理及电子证照汇聚共享、政务数据共享、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区级各部门要发挥纵向行业引领作用,加强对本行业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的指导,结合行业实际探索更多管用可行的改革举措。各级综合性服务场所负责部门派驻人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规范、年度考评、晋级晋职考核等工作;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委网信办、区综治中心、区司法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30.加强多端协同。依托“秦务员”平台实现网上大厅、办事窗口、移动端、自助端等多渠道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动“好办、快办、省心办”多端体验一致,全力打造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便捷高效、办事舒心暖心”的“秦务员”政务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委网信办等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31.加强安全协同。强化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分级做好平台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涉及的公民隐私信息保护,做好信息脱敏处理、加密存储。加强防攻击、防泄漏、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技术保障,确保政务服务工作中产生、获取的企业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32.加强考核协同。将“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纳入对各镇(街道)政务服务“好差评”考核范围,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形成良性工作机制。各镇(街道)要围绕优化提升在线服务成效度、在线办理成熟度、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五个维度积极组织参加省上第三方评估。〔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区级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细化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
(二)注重体系建设。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政务服务及相关平台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具体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及时跟踪掌握各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进度,实现闭环动态管理,定期调度和通报相关任务推进情况,促进“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落实资金保障。加强政务服务工作资金保障,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以及自助终端安排必要的建设和运行经费,相关经费保障可按当地人口规模测算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四)深入宣传推广。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改革创新经验,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准确发布信息,通俗易懂解读政策。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优秀改革案例发布机制,以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优秀案例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