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台区加快推进气化汉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汉台区加快推进气化汉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汉台区加快推进气化汉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部署及削减煤炭目标要求,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质量,推动节能减排,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气化汉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汉政办发〔2022〕11号),结合汉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市“气化汉中”总体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气化汉中建设,做好天然气保障供应各环节环境保障工作,实现天然气管网重点镇(街道)“镇镇通”,助力全市气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2年底前,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各镇(街道)全部实现管道天然气“镇镇通”。
(二)到2024年底,全区所有镇(街道)实现长输管道天然气利用,居民用户气化率由90%提高到95%以上。布局建设4座汽车加气站,天然气汽车加气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强化气源多元保障。
1.强化城燃企业供气责任。督促城燃企业承担日、小时调峰责任,24小时不间断供气,如因上游供气量不足等特殊原因降低供应量或暂停供气,应在48小时内告知用户。用气不足的情况下,采取启动应急气源等措施,落实年用气量5%的储气调峰责任;自身调峰能力不足的,可向富裕调峰能力的“资源方”、“管输方”提出申请,“资源方”、“管输方”经安全校核后有义务提供有偿调峰服务,确保终端用户用气平稳。(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经贸局、区商务局)
2.督导协调气源保障。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经贸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各相关镇(街道)〕。城镇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各燃气企业的安全运营情况,负责城镇保供监管,监督城燃企业做好特殊时段实施“压非保民”以及启动应急气源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商务局)
(二)完善管网设施建设。
1.重点镇(街道)通管道气工程。计划在龙江办事处、徐望镇、铺镇、汉王镇、宗营镇、河东店镇、老君镇、武乡镇8个镇(街道)实施通气管网工程。〔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各相关镇(街道)〕
2.完成我区承担的天然气管网建设任务,扩大城市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做好市区城燃管道环线建设,提高供气保障能力,满足市区发展需要;做好街区、庭院管网和燃气表的安全隐患消除工作,保证气化的安全需要。〔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各相关镇(街道)〕
(三)加快交通用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在高速路口和国道省道交通节点谋划推进加气站场的建设,增强车用燃气保障能力。到2024年底,布局建设4座年加气能力600万CNG/LNG加气站,天然气汽车加气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经合中心、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各相关镇(街道)〕
(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价格改革。配合市级部门强化成本约束,规范收费行为,逐步形成结构优化、水平合理的输配气价格体系。遵循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完善上中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建立天然气市场和大用户的趸售机制或代输机制,减少供气环节,加强对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送等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制定的输配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清理规范城燃企业各项收费管理,取消不属于依法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
2.规范城市天然气经营秩序,配合市级部门强化天然气经营企业供气保障主体责任,制定天然气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天然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天然气销售企业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合同和保障民生用气情况的监督管理。推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建立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市场用户及用气结构,及时准确报送天然气供需情况信息。(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
(五)推进天然气项目建设。
配合市级部门加快级推进汉中2×450MW天然气发电项目,计划2023年底完成上报核准并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建成并具备供热条件,年用气量10亿立方米。〔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投公司、各相关镇(街道)〕
(六)加快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落地。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具有冷热电三联供需求的产业园区、旅游服务区、商业商务中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开展。支持城燃企业积极参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保障项目的用气需求。(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经贸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
(七)持续推动“煤改气”工程。
1.加强锅炉炉窑整治。持续推动燃煤工业锅炉、炉窑天然气改造工作。到2023年,除必要保留的外,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它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4年,基本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相关镇(街道)〕
2.加快园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和集中供热改造。在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有序推进天然气管道便捷接入和集中供热,促进节能减排,压减煤炭消费。(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住建局)
(八)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
配合市级部门指导燃气企业根据用气特点对终端用户进行分类,区分为可中断用户、可调减用户和不可中断用户。配合建立天然气调峰终端用户清单。(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
(九)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
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创新管理手段,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燃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梳理城镇燃气监管职责划分和部门设置等方面的矛盾问题,深入开展优化燃气监管职责、部门设置和人员配置等研究,加强部门协商沟通,进一步细化涉燃气管理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天然气运营企业与属地政府有关部门联防联治制度。〔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强化管道规划、施工、运行责任体系,夯实全员保护岗位责任制,明晰任务清单及工作要点,并与奖惩考核制度挂钩。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燃气设备和管网安全检查,加强应急抢险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
3.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全区天然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完善本地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操作指南,采取行业部门牵头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实施的方式,对城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供气管网、燃气场站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加强燃气用户端安全管理,整治居民小区、餐饮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
4.创新安全监管手段。综合利用数字化巡检系统加人工巡线方式,提高巡线巡检效果。按照“互联网+监管”要求,建设燃气监管信息化平台。推广运用新型巡检设备、智能燃气表等新技术,全面安装泄漏报警器,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
5.加强应急维护抢修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多方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应急资源互通共享。督促天然气经营企业高标准建设应急抢险队伍,配齐应急抢险设备物资,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强化针对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及时出动、有效处置。配合开展天然气调度运行人员培训与资质认证,形成专业化管道维检修和检测队伍,提高调度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气化汉中”汉台区工作专班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田晓敏担任组长,区发改局、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统筹推进“气化汉中”工作。专班成员包括:区财政局、区经贸局、区住建局、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投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陕西津滨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汉中市城区热力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气化汉中”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督促、指导和协调。具体如下:
区发改局:负责承担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气化汉中”全区建设任务,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区城管局:加强与上级部门及陕西津滨新能源投资公司、汉中市城区热力公司、中燃城市公司等企业对接联系,加快推进“气化汉中”全区建设任务,按时向区工作专班报送周调度进展情况;配合做好气化汉中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
区经贸局:做好采暖季工业企业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加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利用。
各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气化汉中”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创新管理手段,压实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应急抢险能力建设等,全面提升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管理水平。
陕西津滨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汉中市城区热力有限公司、中燃城市公司:负责“气化汉中”汉台区项目申报、实施和建设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其他成员单位做好气化汉中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协调解决“气化汉中”推进中的难点和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气化汉中”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是改善大气质量,推动节能减排和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的重要工作,更是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区级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严格落实“气化汉中”各项工作责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打破行政边界,着力构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能,做好项目推进配合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建设进度,确保“气化汉中”年度目标任务高速度迈进、高标准推动、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推广普及天然气使用和天然气管道保护知识,大力宣传天然气推广使用对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等的积极意义,鼓励、倡导清洁能源消费,为气化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汉台区气化汉中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项目汇总表
政策解读相关链接:区发改局解读:汉台区加快推进气化汉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