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委托镇级政府行使的区级部门部分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汉中市关于优化提升“四个一”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汉办字〔2021〕108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全面推进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筑牢“四个一”基层治理体系基础的通知》(汉编办发〔2021〕118号)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基层治理模式,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汉中市汉台区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汉区办发〔2021〕36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审定,现将《汉台区委托镇级政府行使的区级部门部分执法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相关执法权委托后,执法责任主体仍是委托单位,对受委托单位的执法行为负责监督、指导,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汉台区委托镇级政府行使的区级部门部分执法事项目录(第一批)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