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台区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汉台区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汉台区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实施方案
稻渔综合种养是绿色生态、高质高效、互利共生的朝阳产业,对丰富农产品供应,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汉台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稳粮增收,提升水产品供给能力,依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主导。以“二产”理念做强“一产”,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支持、资金扶持、抓点示范、创新机制,运用公司化、市场化等方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坚持效益优先,通过培育经营主体、建设产业基地、壮大集体经济,把农民镶嵌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链上,实现多方共赢。
——坚持稳粮增收,推进综合种养。以“稳粮增收”作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的根本,优先改造提升低洼稻田、低产稻田。按照农业农村部《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沟坑占比不高于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10%的指标要求,通过扩大同等粮食种植面积的方式补回产量,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坚持生态种养,确保产品质量。强化生态环保底线意识,充分利用稻鱼共生原理,拓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严格投入品监管,推广生态防控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加强养殖水域监测监管,落实生态治理措施,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切实保障稻渔综合种养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因地制宜,推动三产融合。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做好调查论证,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积极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示范点,推动稻渔综合种养“农渔工旅”融合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区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0.83万亩,集中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先进技术模式集成与示范,创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及示范合作社、示范大户,培育一批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实用人才。到2023年,全区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达到1.85万亩,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化水平快速提高,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种苗体系建设。实行苗种补贴和项目补助,筛选适宜优良养殖品种,积极引进适销养殖品种,建设原良种场或繁育示范基地,增强苗种供给能力。到2023年,建成土著泥鳅、小龙虾、蛙等种苗基地4个(市级泥鳅种苗基地1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二)加快示范基地建设。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发展稻田养殖有一定基础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类型、不同模式和不同品种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按照模式新颖、稳产高效、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快创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稻渔特色小镇、示范基地、美丽渔村、田园综合体等典型样板,构建汉台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新格局,推进稻渔综合种养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链条化发展。到2023年,创建省级示范区1个,建立稻渔综合种养集中连片千亩以上示范基地1个、百亩以上示范基地12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镇〔街道〕)
(三)抓好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水稻、水产、农机、物联网等相关行业资源,组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加强集中培训与巡回指导,积极推广成功的稻渔养殖模式、技术和品种,把培训班办到村头、田头,培训农民掌握稻田种养操作规程和先进技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性诱、灯诱等绿色防控产品防治水稻病虫害。到2023年,培育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大户4个、技术能手5名、职业农民50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科技局),各相关镇〔街道〕)
(四)加强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农户将承包地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向稻渔综合种养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充分发挥经营主体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扶持,不断壮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稻渔综合种养经营主体,实现稻渔综合种养由分散经营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转变。到2023年,力争培育稻渔综合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3个、示范家庭农场2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五)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联动,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将稻渔综合种养与美食餐饮、特色民宿、渔事体验、休闲垂钓、线上销售和科普教育等业态充分融合,逐步形成全产业链,提升稻渔综合种养经济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到2023年,培育渔业特色小镇2个、专业示范村3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
(六)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以“味见汉中”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母品牌”,积极引导经营主体、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参与“味见汉中”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融入稻渔产品“优质、绿色、生态”理念,策划设计稻渔综合种养产品“虾稻米”、“生态鱼”等“子品牌”,大力推进稻渔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和商标注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汉台区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镇(街道)也要及时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区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镇)
(二)加强政策扶持。涉农资金要向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倾斜,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通村组公路建设向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延伸。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要畅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提供优惠利率,做好融资担保,探索开发“稻渔贷”产品,创新推广稻渔综合种养“332”投入模式(即每亩市级提供3000元贷款的贴息,区级提供3000元贷款的贴息,经营主体自筹2000—3000元),逐步形成“财政投入为引导、个人和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投入助力”的多元投入机制。从2021年起,区级财政每年列支稻渔综合种养专项经费1000万元(含绿色渔业发展资金100万元),支持以稻虾、稻蟹、稻鳅、稻鱼、稻蛙等为主要模式,有鱼沟、有进排水、有防逃设施,集中连片30亩以上新发展的稻渔综合种养经营主体,重点对苗种生产、示范基地和稻渔品牌创建经营主体进行扶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三)加强招商引资。要策划、梳理、包装一批稻渔综合种养基地、苗种项目,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金来汉投资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学习浙江、安徽、湖北等地稻渔综合种养经验,吸引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的企业及市场主体来汉发展。加强对现有经营主体的扶持和服务,帮助他们扩大面积、壮大经营。(责任单位: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镇〔街道〕)
(四)激发创新动能。整合科技、信息、人才、市场等要素,组建汉台区稻渔产业创新交易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司代运营方式充分发挥科研、人才、设备、资源优势,搭建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协作平台,强化产品消费端开发,做好线上线下市场指导,提高科技创新比重,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全方位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科技局〕、区供销社,各相关镇〔街道〕)
(五)强化品牌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宣传“千斤粮、百斤鱼、万元钱”产业效益,推介稻渔产品、传播稻渔文化、打响稻渔品牌。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一批示范样板,积极做好产业发展引导,为全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要用好农事节庆活动和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平台,强化稻渔综合种养区域公共品牌宣传力度,提升稻渔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督查考核。制定稻渔综合种养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督查通报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对实施过程中不按技术规范操作,违背“稳粮增收”原则,出现“挖田改塘”破坏稻田耕作层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金补助,并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杜绝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非粮化”、“非农化”,切实夯实粮食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附件:1.汉台区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工作领导小组
2.汉台区(2021—2023)稻渔综合种养目标任务分解表
3.汉台区(2021—2023)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汉台区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区考核办常务副主任
区发改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社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区水利局局长
区文旅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局长
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主任
区金融办主任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区供销社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全区稻渔综合种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加强对各镇(街道)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服务。
附件2
汉台区(2021—2023)稻渔综合种养
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 办 |
稻田面积 (亩) |
2021年 累计数(亩) |
2022年 累计数(亩) |
2023年 累计数(亩) |
汉台区 |
140533 |
8500 |
14300 |
18500 |
铺镇 |
22006 |
2500 |
3500 |
4300 |
徐望镇 |
15952 |
1500 |
2500 |
3000 |
武乡镇 |
17494 |
1650 |
2650 |
3350 |
汉王镇 |
10476 |
1200 |
1600 |
1900 |
宗营镇 |
17947 |
500 |
1500 |
2000 |
河东店镇 |
6810 |
450 |
1190 |
1770 |
老君镇 |
16357 |
240 |
600 |
1000 |
龙江街道办事处 |
18467 |
300 |
400 |
600 |
七里街道办事处 |
15024 |
260 |
360 |
580 |
附件3
汉台区(2021—2023)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镇 |
省级示范区 (个) |
千亩示范 基地(个) |
百亩示范 基地(个) |
渔业特色 镇(个) |
专业示范 村(个) |
种苗基地 (个) |
示范大户(个) |
技术能手(名) |
职业农民(名) |
区级以上 合作社(个) |
区级以上家庭 示范农场(个) |
汉台区 |
1 |
1 |
12 |
2 |
3 |
4 |
4 |
5 |
50 |
3 |
2 |
铺镇 |
|
1 |
3 |
1 |
1 |
2 (市级1个) |
1 |
2 |
10 |
1 |
|
徐望镇 |
|
|
2 |
|
1 |
2 |
1 |
2 |
10 |
1 |
1 |
武乡镇 |
1 |
|
3 |
1 |
1 |
|
2 |
|
9 |
1 |
1 |
汉王镇 |
|
|
1 |
|
|
|
|
|
8 |
|
|
宗营镇 |
|
|
1 |
|
|
|
|
|
5 |
|
|
河东店镇 |
|
|
1 |
|
|
|
|
1 |
3 |
|
|
老君镇 |
|
|
1 |
|
|
|
|
|
2 |
|
|
龙江街道办事处 |
|
|
|
|
|
|
|
|
2 |
|
|
七里街道办事处 |
|
|
|
|
|
|
|
|
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