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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汉台区汉江药业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汉台区汉江药业社区卫生服务站(法定代表人:闫文刚)自愿终止执业活动,主动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我局依法审核,准予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汉台区汉江药业社区卫生服务站

登记号:HT000071161070212B2001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机构地址:汉台区北郊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文刚

主要负责人:闫文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式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任何诊疗活动及相关医疗业务,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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