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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汉方馆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汉方馆诊所(主要负责人:邓辉)自愿终止执业活动,主动提出撤销诊所备案申请。经审核,我局决定予以撤销。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汉方馆诊所    

备案编号:HT000105961070217D2192   

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    

诊所地址:汉台区中山街道办事处滨江佳园6号楼一楼东侧商业用房    

主要负责人:邓辉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诊所备案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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