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汉中嘉琪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汉中嘉琪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所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期,现依法予以注销,原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8月19日
附件: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有效期
注销原因
1
汉中嘉琪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陕汉台危化经字〔2023〕000001
2023年2月16日——2026年2月15日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2
汉中市汉台区啸龙气体有限公司
陕汉台危化经字〔2023〕000004
2023年4月20日——2026年4月19日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3
汉中龙淼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陕汉台危化经字〔2023〕000006
2023年5月12日——2026年5月11日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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