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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药君堂中医诊所”备案的公告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药君堂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张先庆自愿终止执业活动,主动提出撤销诊所备案申请。我局依法撤销“药君堂中医诊所”备案,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药君堂中医诊所

备案编号:HT000095461070217D2222

机构地址:汉台区中山街办事处汉中民居4号楼2层202号营业房

法定代表人:耿卫波

主要负责人:张先庆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的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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