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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财政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报告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汉区环督办函〔2024〕6号)工作要求,结合汉台区财政工作职责,现将我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生态环保工作的关键之年。区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来汉中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财政支持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健全常态化、长效化财政保障机制,以财政职能助力全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精准支持生态环保重点领域

2025年,区财政局持续加大生态环保资金统筹力度,及时足额拨付中央、省、市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全力保障重点生态项目落地见效。全年共下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19891.33万元,重点投向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治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城乡环境整治、污染防治、秦岭生态保护等关键领域。

(一)支持清洁能源替代与散煤治理,推动中心城区及周边镇办清洁取暖设备推广,从源头减少燃煤污染排放;

(二)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湿地保护与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修复;

(三)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补齐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设施短板;

(四)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提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五)支持秦岭生态保护,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植被恢复、生态监测与风险防控,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

三、严格资金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治理走”,强化全流程资金监管,确保生态环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安全。一是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障项目及时开工、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与绩效评价,严防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三是突出治理实效,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带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流域水质稳定达标、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四、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协同治理工作机制

(一)配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按职责做好资金保障与管理;

(二)强化系统内部监管,指导督促本系统、本行业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生态环保各项任务;

(三)深化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生态环保工作职责、事项清单及公众举报受理处理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区财政局将持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一是持续加大资金筹措与保障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生态环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二是深化资金绩效管理,健全“资金-监管-绩效”闭环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全力配合生态环境、发改、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扎实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

四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财政服务保障,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汉台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汉中市汉台区财政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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