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汉台区北关办事处青龙观村第四卫生室主要负责人张鹏、汉台区铺镇新安村第二卫生室主要负责人黄小军自愿终止执业活动,主动提出注销登记申请,我局依法注销《汉台区北关办事处青龙观村第四卫生室》《汉台区铺镇新安村第二卫生室》登记,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汉台区北关办事处青龙观村第四卫生室
登记号:PDY00015061070212D6001
机构地址:汉台区北关办事处青龙观村中药市场
法定代表人:张鹏
主要负责人:张鹏
机构名称:汉台区铺镇新安村第二卫生室
登记号:PDY00011161070212D6001
机构地址:汉台区铺镇新安村
法定代表人:黄小军
主要负责人:黄小军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登记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2月18日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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