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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报告

汉台区城市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为目标,突出抓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镇级生活垃污水规范化运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如下:

一、切实抓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024年全年汉台区全区日产生活垃圾17万吨、餐厨废弃物1.3万吨。其中城区日产生活垃圾14.4万吨,镇村日产生活垃圾2.6万吨。全区共有垃圾中转站270座,其中中心城区56座,按照划片包干、全天候运行的方式,每天将城区垃圾收集站垃圾密闭转运至运送至汉中生活垃圾焚烧烧厂进行焚烧处理。镇村生活垃圾方面,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运行。镇村垃圾收集转运以清扫保洁人员为基本,垃圾压缩站、中转站为支撑,村组垃圾收集设施为补充。各村组生活垃圾必须全部转运至镇(办)垃圾压缩站、中转站或垃圾焚烧厂进行集中处理,共配置各类大小厢式垃圾转运车41辆,机械化作业车18辆,三轮垃圾收集车452辆,环卫保洁人员698名,各类垃圾收集点1700余处。全区镇村生活垃圾均转运至汉中生活垃圾焚烧烧厂进行焚烧处理,2024年全年,城区、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治理率达100%。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餐厨废弃物处置方面,按照餐厨废弃物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的处置原则,加强泔水等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规范收运处置监督管理,由第三方公司19辆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及专业队伍集中开展收运工作。收运过程中通过专用车辆完成固液分离,固体餐厨废弃物统一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置,废弃油脂由化工公司定时上门有偿回收用于生产生物柴油的原料用油,废水送污水处理厂处置,整个流程全部建立流向台账加强管理。

二、规范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

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2023年5月开始,由我局牵头负责全区镇级污水处理工作。局领导及时带领相关人员与省水务集团汉台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工作对接,了解目前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就目前汉台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书面向区政府进行了汇报,并将镇级污水处理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保障了全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规范运行。截至2024年底累计处理污水162.15万吨,水质达标率100%。

三、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一)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采取机械化作业和人工清扫相结合,每天凌晨1:00至早7:00,高压冲洗车对城区主要街道进行一次彻底冲洗作业,白天洗扫车分两班从凌晨4:00至下午18:00对中心城区88条一、二类道路进行彻底清扫,确保主要道路每天达到3次清扫,在清扫中全过程喷淋降尘,确保道路无明显积尘。全年出动环卫人员约280510人次,洒水车约12491台次,雾炮车约4418台次,冲洗车约8070台次,机扫车约12545台次。

(二)“清炉”“油烟”齐抓共管。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巩固“清炉”“油烟”整治成果。按照要求市区大气办“清炉”行动暨餐饮油烟治理行动要求,认真开展“清炉”暨餐饮油烟治理行动。督促各执法中队对辖区门店经营户、小摊点坚持严格、高密度的巡查,对存在问题的流动窜卖小摊点、餐饮经营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规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全面禁止经营户使用燃烟煤炉、餐饮经营场地所使用煤炭等高污染染料等情况,督促限期更换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024年“清炉”行动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180人次,检查经营场所6647家次,清理各类燃煤炉灶266个;餐饮油烟治理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483人次,检查餐饮商户7815家次,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160起,处罚餐饮油烟污染问题2起,罚金1000元。

(三)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理。2024年累计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343人次,检查施工工地2038家次,查处施工扬尘问题9起。

(四)严格执法检查建筑垃圾堆存场、取土场。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26人次,检查建筑垃圾堆存场、取土场291家次,整治建筑垃圾堆存场、取土场扬尘问题2起,处罚建筑垃圾堆存场、取土场扬尘污染问题1起,罚金500元。

(五)积极配合市级部门推动四大结构调整。2024年完成新增天然气用户11326户,2024年城镇气化率任务完成108%,2024年新建市政燃气管网24.9011公里,新建集中供热管网15.24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4.9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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