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及《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成果的通知》(陕林护字〔2025〕248号)要求,2025年6月对我区自然保护地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现将汉台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自然保护地保留名单
汉中市汉台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保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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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名称 |
类型 |
级别 |
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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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天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 |
国家级 |
478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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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褒河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 |
地方级 |
3934.51 |
二、自然保护地内“天窗”回填
本次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中,对国家下发“永久基本农田类天窗”(即自然保护地内的单个天窗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比超过90%,以下简称“天窗”)进行了回填,共计1个,位于汉中天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面积1.16公顷。进一步整合优化后,汉台区自然保护地面积由8718.89公顷增加至8720.06公顷。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共7天。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
反馈意见方式:来信请寄至汉中市汉台区林业局,邮政编码:723000,联系电话:0916-2214048。
汉中市汉台区林业局
2025年10月17日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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