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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汉中市汉台区馨雅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两所培训机构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的批复

汉中市汉台区馨雅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博睿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关于你校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的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汉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依据业务主管单位现场核查结果回复函,同意汉中市汉台区馨雅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博睿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所设立机构名称、性质等分别为:

1.机构名称:汉中市汉台区馨雅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办学性质:民办营利性

法定代表人:

者:杨

    长:

办学地址: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奥斯顿公馆1号楼302商铺

学校类型:非学历培训机构

办学内容:非全日制普通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美术、舞蹈教育培训

2.机构名称:汉中市汉台区博睿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办学性质:民办营利性

法定代表人:胡秋菊

者:胡秋菊

   长:胡秋菊

办学地址:汉台区西环路温莎国际小区一期1号楼1-2-1

学校类型:非学历培训机构

办学内容:非全日制普通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美术、舞蹈、戏曲戏剧教育培训

二、其他事项

1.培训机构设立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汉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试行)》等有关政策法规,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2.办学许可有关事项变更及培训机构有重大事项时,严格按规定及时做好上报、审批或备案工作。

3.要依法建立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相关单位的管理和指导,积极配合有关工作。

4.及时在文旅、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事宜。

特此批复。 

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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