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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汉台区栀子花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的批复

汉台区栀子花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的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变更登记条件,同意汉台区栀子花妇女儿童服务中心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原单位名称:汉台区栀子花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现单位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木兰花开家庭服务中心

原法定代表人:赵丽

现法定代表人:吴枫

原业务范围:妇女儿童心理咨询和维权服务;家庭教育讲座、人才培训、对外交流;申报、设立或执行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等。

现业务范围:培育孵化妇女儿童家庭领域社会组织和公益人才;妇女儿童心理咨询和维权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相关服务;妇女创业就业扶持等服务;培训、对外交流;申报、设立或执行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等。

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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