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迅鸟教育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学校报来关于注销汉中市汉台区迅鸟教育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中省市“双减”文件及汉台区委、区政府“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你们学校已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下清理了办学期间的债权债务,同时,也发布了拟申请注销办学许可的公告,经与区教体局联合审查,同意注销汉中市汉台区迅鸟教育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61070270002371号)。
请你学校接此批复后,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停止一切办学行为,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后的相关手续。
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