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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汉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汉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

汉台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本次调查历时3年,完成调查图斑80016个,全面查清了汉台区土地利用现状,掌握了翔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为强化全区自然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实现调查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应用优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促进汉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支撑。

现将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6105.68公顷(24.16万亩)。其中,水田12956.01公顷(19.43万亩),占80.44%;水浇地421.52公顷(0.63万亩),占2.62%;旱地2728.15公顷(4.09万亩),占16.94%。耕地主要分布在武乡镇、徐望镇、铺镇、老君镇。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059.09公顷(13.59万亩),占56.2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361.67公顷(3.54万亩),占14.6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254.88公顷(6.38万亩),占26.4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27.46公顷(0.49万亩),占2.0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2.58公顷(0.15万亩),占0.64%。

(二)种植园用地1527.32公顷(2.29万亩)。其中,果园1370.03公顷(2.06万亩),占89.70% ;茶园3.94公顷(0.01万亩),占0.26% ;其他园地153.35公顷(0.23万亩),占10.04%。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汉王镇、河东店镇、武乡镇、宗营镇。

(三)林20550.57公顷(30.8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4373.95公顷(21.56万亩),占69.95%;竹林地23.21公顷(0.03万亩),占0.11%;灌木林地2674.32公顷(4.01万亩),占13.01%;其他林地3479.09公顷(5.22万亩),占16.93%。林地主要分布在河东店镇、武乡镇、汉王镇。

(四)草地237.74公顷(0.36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81.29公顷(0.12万亩),全部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龙江街道。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394.7公顷(15.59万亩)。其中,城市用地4514.91公顷(6.77万亩),占43.44% ;建制镇用地1430.03公顷(2.15万亩),占13.76%;村庄用地4188.32公顷(6.28万亩),占40.29%;采矿用地105.44公顷(0.16万亩),占1.0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6.00公顷(0.23万亩),占1.50%。

(七)交通运输用地1632.59公顷(2.4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24.66公顷(0.34万亩),占13.76%;公路用地673.11公顷(1.01万亩),占41.23%;农村道路734.82公顷(1.10万亩),占45.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38.27公顷(5.4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462.54公顷(2.19万亩),占40.20%;水库水面716.07公顷(1.07万亩),占19.68%;坑塘水面607.87公顷(0.91万亩),占16.71%;沟渠649.94公顷(0.97万亩),占17.86%;水工建筑用地201.85公顷(0.30万亩),占5.5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镇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质增效,系统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将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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