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细化措施,规范程序,切实提升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汉中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汉中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汉中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结合汉台实际,草拟了《汉台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汉台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汉台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初稿。初稿形成后,向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征求意见,收到修改意见0条。
二、主要内容
三项重要制度共计67条。
《汉台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二十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旨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活动,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汉台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二十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是指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政府在作出行政决策前,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就拟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专业性咨询、论证,提出咨询、论证意见。
《汉台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二十四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是指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的其他单位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对决策事项可能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引发的风险进行预测、研判,提出防范和化解方案,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的活动。
解读政策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汉台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汉台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汉台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