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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刘晓文解读:《关于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一、起草依据

2022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备案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省市相继印发并公布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完成本级备案清单编制,并严格按照清单实施行政备案。

二、起草过程

一是梳理编制级清单。根据上级清单编制要求,结合我实际,从《陕西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实施机关涉及县(区)、镇(街道)的事项中初步梳理形成《备案清单》(征求意见稿)。二是征求相关意见。1225日,我局书面征求了25区级部门意见,收集意见64条。是意见采纳情况。64条意见认真归纳梳理的基础上,及时请示审改办,并将请示意见与相关部门沟通达成一致,采纳意见60条。

三、《备案清单》主要内容

《陕西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由省政府统一编制,各级各部门根据各自层级摘录编制。我《备案清单》从《陕西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实施机关涉及(区)、镇(街道)的事项中梳理而来,共编制全各级实施的行政备案事项240涉及级部门25个。


解读文件链接:关于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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