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标准地”改革走深走实,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编制了《汉台区2023年深化“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区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部署以及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起草过程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依据汉中市有关文件政策,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汉台区2023年深化“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并向财政局、发改局、经贸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水利局、文旅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经合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汉台区税务局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已按照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经贸局、经合中心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其他单位均表示无意见。
三、《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明确了以下三点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1、“标准地”的含义:标准地”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设定控制性指标并具备项目开工必需的“三通一平”等基本条件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2、“标准地”具体指标:内涵性和外延性,内涵性指标按照“6+N”模式制定区域统一评价指标,包括: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矿产资源压覆和地质灾害评估、文物考古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由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拟实施标准地供应地块具体的区域评价指标;“N”即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防洪影响评估、区域安全评价、区域水资源论证等其他区域评价项目和标准;外延性指标是指用地申请人(企业)应当达到或者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的建设项目投资、能耗、环保、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标准和条件,具体按照“5+X”要求确定拟建设项目的控制性指标。“5”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用地标准、建筑容积率、亩均总产值等5项控制性指标。“X”即根据功能区划、产业准入和相关区域评价要求,确定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安全生产评估、土壤污染防治和各类排放标准、要求等指标,由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具体制定,并实行动态调整,在出让公告中一同发布。
3、工作推进目标:新批工业用地不低于4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应,建立“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明确“标准地”出让履约要求,建立“标准地”全程监管体系,2024年,将“标准地”供应模式向混合产业项目拓展和延伸。
(二)工作任务
1、区域评估定标。明确“标准地”具体指标。一是开展区域评估、二是制定指标体系、三是公布准入清单、四是及时收储。
2、创新出让机制。优化“标准地”供应方式。一是规范出让程序、二是创新竞价机制、三是降低用地成本。
3、推行用地承诺简化“标准地”交付程序。一是实行投资承诺、二是同步交地发证、三是限期启动建设。
4、高效审批服务,实现“标准地”拿地开工。一是全程服务帮助办、二是围绕开工超前办、三是整合流程联动办。
5、综合评估研判,强化“标准地”事后监管。一是督导履约情况、二是联合竣工验收、三是严格绩效考核。
(三)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和评估阶段阶段(2023年4月至10月)。
2、加快“标准地”供应(2023年11月至12月)。
3、全面总结评估和制度完善阶段(2023年12月)。
解读政策原文链接:汉台区2023年深化“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