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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汉台区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15号)以及汉中市住建局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市装配式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出的目标要求,2022年1月,市委督查室对全市各县区落实2018年市政府办《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了督查,我区虽较其他县情况较好一些,但相比南郑区仍有些滞后,目前区级项目无使用装配式建筑,主要原因:一是各部门未形成联动机制,项目立项未按装配式建筑进行可研初设要求、规划审批未下达装配式建筑设计条件等;二是目前装配式建筑造价要比传统式建筑结构形式至少增加30%,导致项目建设单位无意愿实施;三是全市能够生产装配式构建企业较少且产品形式单一,还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我局通过对全区装配式建筑现状进行了走访调研,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并征求区级17个部门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采纳意见2条、其余部门无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装配式建筑为抓手,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维护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体系,实现建筑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推动我区建筑业绿色、高质量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部分发展目标方面:

1、2022年全区新开工或计划开工建筑工业化项目不少于1万平方米,以后逐年增加,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25%,我区境内所有新建医疗、卫生、教育、工业、文化、体育等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建设项目全面使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合围范围内其他项目装配率低多层建筑应不低于22%,中高层建筑应不低于18%,鼓励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或钢结构建筑。

2、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并建设1-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扶持和发展1-2家集设计、生产、施工、科研为一体的科技型龙头企业。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加快实现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方面:确保项目落地、加快建筑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推广建筑工业化技术等1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就可研立项、规划审批、施工监管、招商引资、奖励扶持等方面,明确了责任单位。

第四部分政策支持方面: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强化用地保障、实施税费优惠、完善金融服务、新建农房补助、支持参与评优、保障物流畅通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宣传引导4个方面,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17个区级单位为成员的汉台区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夯实责任,开展常态化督导,强化宣传,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解读文件原文链接:汉台区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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