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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解读:《汉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方案》起草背景依据

按照省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汉中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汉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意见征求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草拟了《汉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项相关部门和镇(办)的意见和建议。4个单位书面回复了修改意见,6个单位反馈无意见。经认真研究采纳反馈意见和建议后,形成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

汉台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县道和重要乡道县管、一般乡道镇(街道)管、村道村管”的原则,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县道和重要乡道管理养护工作,并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镇(街道)做好一般乡道管理养护工作,并组织村民委员会(社区)做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

截至2021年,汉台区农村公路里程自2007年列养的585公里增长至960公里,而增加的375公里财政未安排日常养护资金。根据《汉中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市、县级政府要按照“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的原则,足额安排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从2022年起,日常养护费用标准由县道每公里每年7000元增长至10000元,乡道每公里每年3000元增长至6000元,村级道路每公里每年1000元增长至3000元,市、县级人民政府分担比例由3:7变更为2:8。经测算,区财政每年承担日常养护资金共计321.0716万元,在扣除每年区人社部门安排的村道管护员公益岗资金88.32万元后,每年日常养护费用应为232.7516万元,在目前区财政每年养护资金142.64万元的基础上,尚需增加90.1116万元,建议将增加部分养护费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解读文件原文链接:汉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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