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两病”?具体怎样申请报销呢?
“两病”是指糖尿病和高血压(不伴有并发症者)。
申请报销流程
1.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的“两病”人员。确需服药的参保患者凭医保参保缴费凭证,就近选择镇(办)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领取并填写《汉台区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备案表》,由机构在医保系统录入备案信息,经汉台区医保经办中心审核后即可享受“两病”医疗待遇。
2.暂未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两病”人员。在“两病”定点医疗机构,由机构建立健康档案,录入陕西省公共卫生平台,即纳入规范化管理,定期随访。确需服药的参保患者,办理流程同规范化管理人员,即可享受“两病”医疗待遇。
“两病”的定点医疗机构
汉台区辖区内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定点药店。
实例:
王师傅2022年在镇卫生院被查出患有单纯性“糖尿病”(无并发症)和“高血压”(无并发症)二种慢性病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怎样报销呢?
王师傅所得疾病符合“两病”申报范围,可以凭医保缴费凭证,就近选择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领取并填写《汉台区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备案表》,由医疗机构在医保系统录入备案信息,经汉台区医保经办中心审核后即可享受“两病”医疗待遇。
温馨提示:
城乡居民“两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实行年度限额报销管理。高血压、糖尿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均为300元。当年累计报销未达限额的,跨年不结转。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门诊相关药品费用,基金报销支付比例如下: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
报销比例(%) |
个人自付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0% |
50% |
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 |
60% |
40% |
定点药店 |
60%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