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20号)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202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供销社草拟了《汉中市汉台区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全面夯实壮大,基层社发展到30个,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5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到100个,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农业生产服务中心达10个、庄稼医院达15个,经营服务网点发展到200个,区镇村三级网络覆盖率达到90%,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基本建成,治理效能更加高效,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推进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中作用更加明显。
2、主要任务
(一)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二)加快构建农村流通服务网络。
(三)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四)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五)加快推进农产品产销融合。
(六)稳步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七)健全完善双线运行机制。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保障措施
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整体部署,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抓好落实,共同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11月8日,区供销社向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个相关部门征求《实施意见》修改意见。11月12日对各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收集,其中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提出修改意见,其余单位无修改意见。区供销社对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并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解读文件原文链接:汉台区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