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区机动车拥有量急剧增加,据不完全统计仅2020年全区新增登记约3万辆机动车,截止2021年4月全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万辆。全区路内车位约7400个,人行道上各类泊位约4600个。“停车难、交通堵”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乱停放,致使道路交通拥堵更加突出,严重影响道路通行能力以及城市市容环境,也引起群众大量投诉。为切实推进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工作安排部署,全力做好迎国卫复审及“十四运”环境保障工作要求,特别是结合我区人行道改造后要“还路(人行盲道)与民”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通告》。
二、起草依据
此次《通告》的起草工作,区城管局根据《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力保障“十四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汉规〔2017〕004—市政府003)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的基础上进行的。
三、拟解决问题
城市(集镇)车辆乱停乱放带来了多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导致城市(集镇)管理秩序混乱,二是埋下交通事故隐患,三是影响环境卫生质量和卫生打扫,四是造成交通拥堵,五是严重影响城市整体形象。《通告》明确了人行道所指范围,禁止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禁止标线路段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应规范停放在规定区域或停车泊位内,未按规范停放的机动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理,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将依法拖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在人行道上施划停车泊位或设置停车场,擅自施划或设置的,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予以纠正或限期改正。此《通告》发布将为进一步加强汉台区城市市容环境整治,规范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维护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起草过程
《通告》的起草工作启动于2021年4月初,区城管局作为牵头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成立专班,明确了部门职责、实施步骤、时间要求等,有序推进《通告》起草工作。并多方听取各镇、办,区级相关部门意见,数次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情况
《通告》征求意见稿拟定后,区城管局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征求修改意见,分别向镇、街道办,区政府,交警一、二大队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目前共收集书面回复意见1份,均无意见。其他单位通过电话等形式均表示无意见。
解读文件原文链接:关于加强城区(含集镇)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