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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近期,全市召开了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暨“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动员会。会议指出,城市建设管理一头连着发展,一头紧系民生,在经济社会全局中举足轻重。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暨“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是打造“四个在汉中”的应有之举,也是彰显城市形象、维护城市荣誉的有力保障,更是兑现民生承诺的务实举措。为解决城区脏乱差等顽瘴痼疾,实现“无违建城市”创建目标,坚决捍卫“国卫”“金字招牌”,努力在“十四运”期间向外界展示现代化城市的魅力,不断提升汉台首位度,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通告》。

二、起草依据

此次《通告》的起草工作,区城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明确了违法建(构)筑物的表现形式、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拆除期限、对于逾期未整改拆除的处置办法等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的基础上进行的。

三、拟解决问题

利用三年时间,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质量,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将中心城区、城市过境公路沿线道路两侧范围内各类违法建(构)筑物、超期临时建筑和占用城市公共空间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建成“无违建城市”,大幅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出行环境,大幅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率,城市形象和品质实现大变化、大改观。

四、起草过程

《通告》的起草工作启动于2021年2月下旬,区城管局作为牵头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成立专班,明确了部门职责、实施步骤、时间要求等,有序推进《通告》起草工作。并多方听取各镇、办,区级相关部门意见,数次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情况

《通告》征求意见稿拟定后,区城管局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征求修改意见,分别向镇、办,区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目前共收集书面回复意见4份,均无意见。其他单位通过电话等形式均表示无意见。


 解读文件原文链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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