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20〕15号)、《陕西省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陕林护发〔2020〕131号)等有关要求,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依法妥善做好全区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及补偿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作。
(二)可行性
本《方案》明确了工作专班、职责分工、野生动物处置范围及方式、重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等内容,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三)《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号)
(四)《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实施<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的函》(林函护字〔2020〕50号)
(六)《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20〕15号)
(七)《陕西省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陕林护发〔2020〕131号)
三、《方案》执行需解决的问题
通过制定《方案》,成立汉台区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专班,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镇办工作力量,强化履职尽责,迅速开展汉台区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工作,确保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做到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面关停到位,禁食野生动物全部科学妥善处置到位,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及其动物依法全部补偿到位,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全部移交到位。
四、制定方案过程
一是参加了市林业局组织召开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讨论全市妥善处置在养禁食野生动物有关事项,学习省级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开展摸底调查,区林业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及铺镇、七里、老君、龙江等相关镇办,深入现场、实地查看、见物点数,对全区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登记造册,摸清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用途、养殖设施、许可证件及涉贫人员等基础数据。在深入学习省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掌握全区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及其野生动物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方案》。
汉中市汉台区林业局
政策解读原文链接:汉台区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