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
为了使您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一)认定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两次以上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
(二)认定渠道 汉中市将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下沉到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院“一站式”受理,汉台辖区内慢特病定点鉴定医院,具体见下表:


(三)认定流程 参保居民/职工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两年内在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或近两年内两次以上门(急)诊病历、诊断证明、相关检查和化验报告单)至参保地所在上述慢特病定点鉴定医院慢病窗口办理。
汉中市参保人员在上述慢特病定点鉴定医院鉴定,信息系统备案,不限定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慢特病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患者在开通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均可进行省内、跨省直接结算。
(四)办理时限从“资格申请-受理-审核-办结”,整个流程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 办理结果查询具体查询路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含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网点)
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跨省直接结算病种范围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
(二)如何就医结算 具体就医结算流程:参保职工/居民在参保地(汉中市)申报跨省直接结算慢病病种鉴定,认定后定点鉴定医院上传备案信息至医保信息平台,审核通过后次月即可享受慢特病医疗待遇,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透析人员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即可享受待遇。在慢特病定点机构进行购药、门诊治疗时,需出示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并告知门诊慢特病定点机构本人已申办异地门诊慢特病待遇,异地慢特病定点医药机即可按照汉中市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标准直接结算。
(三)直接结算待遇政策(包括10种门诊慢特病)

(四)费用结算详情查询渠道: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查询。
三、手工报销
(一)手工报销的范围
1.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在就医地直接刷卡结算,返回参保地进行医疗费用的手工报销。
2.尚未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应回参保地按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
(二)报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定点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5.疾病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
6.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患者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复印件;
8.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涉及维护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按系统现需要维护户口簿编号等信息,为必填项。
(三)报销渠道 带上述报销材料到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现场提交。
(四)报销流程 参保慢特病患者可以按季度或一个待遇年度结束后次年年初提交报销资料到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经办窗口。
(五)报销时限 从“费用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报销结果查询
1.现场办理。具体查询路径:汉中市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含基层医保经办网点)
2.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小程序-医保使用记录可以查询报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