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影响本人2024年度慢特病报销,请2023年年底到期的慢特病患者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尽快进行慢特病的重新认定。
一、认定原则
原则上执行“随时申报、限时办理、次月享受”,按比例分病种限额管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三个门诊慢特病病种不设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
二、认定流程
1.初次认定
初次申办或既往已办理但病情发生变化、有新增病种的基本医保参保患者,需持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确定患有上述病种范围内且需长期门诊用药治疗的疾病,在辖区内定点鉴定医疗机构申领并填写《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认表》,向定点鉴定医疗机构提供近两年来住院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相关检查和化验报告单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无近期住院病历的,可提供近两年来两次以上门诊病历、门诊检查化验报告单及需持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鉴定过程中,鉴定医师认为对有关项目有必要进一步检查时,申报人应积极配合,费用由个人自理。
异地居住人员患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五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可持认定资料交参保地定点鉴定医疗机构认定审核,认定通过后相关治疗费用可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2.复审认定
复审病种及时限执行全省统一政策规定,认定通过后可继续享受相关待遇,逾期未按要求进行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2023年内到期的参保患者(含既往已申报、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初由鉴定机构统一延续备案至2023年12月底的患者),需在原待遇享受期满前两个月内,在汉台区指定的鉴定医疗机构按照新的认定标准办理认定,鉴定医疗机构并进行系统备案。逾期未按要求进行重新认定的,同样视为自动放弃。
三、汉台辖区内鉴定机构
汉中市中心医院
3201医院
汉中市人民医院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
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
汉中市中医医院
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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