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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集中缴费时间 20211020日至1231

待遇享受时间 202211日至20221231

缴费对象

(一)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非我市城乡居民户籍的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我市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也可在我市参保。

(二)我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原则上整体参保。

(三)我市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

(四)原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农民工和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医保,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可参加居民医保,但不得重复参保。

(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同时按规定退出居民医保。除上述三、四、五条涉及的人员外,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居民医保

(七)在集中缴费期出生的新生儿需在出生90天内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在新生儿户籍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办理2022年度参保缴费手续,待遇享受期为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20221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缴纳当年的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1231日。

缴费标准

2022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财政补助:580/

个人缴费:320/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人群分类一览表

资助金额

个人缴纳

特殊人群种类

认定部门

320

0

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民政局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卫健局

160

160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对象A

民政局

返贫致贫人员

乡村振兴局

150

170

脱贫不稳定且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

乡村振兴局

民政局

    

卫健部门认定的农村独生子女或者双女户父母及18周岁以内子女参保个人缴费需先个人全额缴费,政府对其个人缴费的补助由卫健部门直接兑付给个人。

注意:

同时有两种及以上资助参保政策,按其中资助标准最高的执行禁止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渠道

1、手机APP

   中国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缴费。    

2、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通过与税务部门协作的六家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陕西信合、邮政储蓄银行)开发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及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缴费。

特别提示:

汉台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中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渠道已开启。

()线下缴费渠道

1、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

   缴费人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到上述银行营业网点通过柜面办理缴费。

2、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代收代办点:

   缴费人可到村(社区)或学校代办点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缴费。

3、税务大厅缴费渠道:

   缴费人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通过以上渠道缴费的电子回单、专用票据均为有效缴费凭据,缴费人如确有需要换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在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代收代办点或税务大厅开具纸质版《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向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12366咨询。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待遇事项有疑问,可向汉台区医保经办中心咨询。

居民医保股:299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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