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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启动全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道),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区气象部门数据统计,9月5日6时至9月5日11时,全区大到暴雨,累计降水量27.7~72毫米。其中暴雨10站、大雨8站。最大雨量出现在龙江张营村站点72毫米,最小汉王镇站点27.7毫米。预计未来3小时,全区中到大雨,主要降雨时段在12时至18时。预计未来6小时全区中到大雨,最大小时雨强5~10毫米。预计降雨将于19时前后减弱并趋于结束,明后两天为多云有小雨天气。 

目前,市防指已启动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区防指决定自9月5日14时起启动汉台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道)和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汉中市汉台区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全力做好应急响应行动,着重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区级包联领导赴各自包联镇(街道)指导防范工作,各级防汛责任领导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全面落实区到镇、镇到村的逐级包联责任。 

二、各镇(街道)和区防指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气象部门:加强气象滚动预报,加大预报密度,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测天气形势,每2小时发布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 根据情况加密监测,随时更新预报。 

2水文部门: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趋势,加强水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情况紧急时随时提供监测预报信息。 

3水利部门:做好水库、山洪、堤防、涵闸等防洪工程巡护查险工作;视情调动专业人员指导出险或可能出险水利工程的应急抢险;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督促镇村疏散转移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群众。 

4自然资源部门: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以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视情向重点地区派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

5住建、城管部门:加强对城市道路、绿化带、地下商超、车库、低洼易涝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管护;按职责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做好相应停止施工作业及人员撤离;督促物业管理机构落实地下停车场等低洼易涝区域的防洪防涝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防涝和受威胁群众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交通部门:保障抗洪排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保障所管辖抢险救灾重要公路的通畅;按照预案落实防御措施,保护和疏导滞留乘客。 

7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道路、下沉式立交桥、低洼路段和高速公路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对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下游河道附近区域的道路视情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协调抢险救灾道路交通的疏导和管制工作。 

8教育部门:及时向师生发布预警信息,暂停室外教学活动,组织做好在校师生的安全管理或安全转移工作。 

9文旅部门:组织做好旅游景点(景区)、文化场馆的防汛安全工作,重点抓好景区涉水、涉河、涉山体滑坡危险区防范:指导各旅行社、旅游宾馆和旅游景区(点)做好暴雨灾害防御工作,关闭涉山涉水景区,疏散游客,疏散转移滞留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10宣传、网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公众播发暴雨 洪水预警信息;重点做好避难避险指引、汛情、灾情、险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报道,把握舆论宣传导向。 

11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区消防救援大队和专业救援队伍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援、转移、安置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加强自我防范工作;做好物资调运、抢险救援力量准备,整装待发,随时投入抢险救援;要提前把各类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储备到位、维护到位、运输到位,一旦需要能快速调得出、 用得上、能应急。同时收集、核实有关灾情,并及时向区防指汇报。 

12)其他区防指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做好防御和抢险救灾准备。 

13)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根据预案启动应急响 应,迅速组织防抢撤大转移。按照区防指有关防汛避灾制度要求,组织涉险区群众及早、全面、果断撤离避险,应撤尽撤,应转尽转,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并及时上报险情、灾情等汛情、工作动态信息。

三、加强应急值守,灵通信息。及时报送险情、灾情,每 16时报送雨情、汛情、灾情及应对措施情况,重要信息随悉随报。 

汉中市汉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9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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