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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2022年度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1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编制原则

1.4 适用范围

1.5 预案编制及审批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2.2 经济社会情况

2.3 山洪灾害成因及灾害损失

2.4  山洪灾害的防御现状及存在问题

3 危险区、避险区划分

3.1 划分原则

3.2 “两区”划分概况

4 组织结构体系

4.1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4.2 乡镇组织指挥机构

4.3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的具体职责及分工

5 监测通信与预案

5.1 山洪灾害、水情临界值确定

5.2 实时监测

5.3 通信

5.4 预警预报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2 转移安置纪律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

7.2 抢险、救灾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8.3 纪律

汉台区2022年度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1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汉台区山溪沟河较多,山洪较为频繁。为做好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汉台区山洪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2.2  防治规划报告

1.国家防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

2.《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3.《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4.《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5.《汉台区2001—2010地质灾害(含泥石流以及由山洪引发的滑坡灾害)防治规划》

6.《汉台区2018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3  编制原则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指示,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责任,细化防御措施,有效防范风险。

2.以汛期突发性山洪灾害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群测群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依法行政,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稳定的外部环境。

3.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汛期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制度,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管理网络及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开展相关法规和山洪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防止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山洪灾害。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重点突出,把中部丘陵山区和重要工矿企业、学校、建设工程、人口密集区作为重点区域,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作为重点工作。

6.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人为诱发的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灾害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汉台区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  预案编制及审批

为了切实达到防灾减灾目的,汉台区水利部门负责编制汉台区山洪灾害预案,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审查,提请汉台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并报汉中市防汛指挥部门备案。

汉台区防汛指挥部组织辖区镇、各有关厂矿企业编制本辖区涉及的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并报区防汛部门备案。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汉台区地处汉中盆地中部,北依秦岭,南临汉江,中部为沟梁相间的宽谷丘陵区,气候温润,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约900毫米。但时空分布不均,80%以上的降水集中在汛期5—10月,且多是大雨、暴雨和短历时高强度降水。汉台区地势北高南低,北部山区山高坡陡,在强降水条件下,多能在山前形成较大洪水径流。加之丘陵区沟道短小,且多属季节性沟道,排洪能力较弱,极易在山前及丘陵区形成山洪灾害,对周边农田、民房及其它基础设施造成严重危害,对区域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开伐树木、矿产开发、占沟造地等人为因素,也加剧了山洪灾害的扩大。区内除汉江、褒河两条界河外,共有大小沟道18条,其中5条山溪型沟道由西汇入褒河,因地处山区,沟道深、比降大,沿沟道居住人口稀少,一般山洪影响较小;其余13条沟道均发源于山丘交接地带,从北向南纵横贯丘陵与平坝汇入汉江,多为季节性沟道,平时干涸,遇有较大降雨时即发生洪水致灾。山洪在流经丘陵、平坝区向汉江汇流过程中,由于沿沟道已建蓄水塘、小型水库及其它工程的拦截分流,山洪逐渐减弱,灾害威胁减少因此,山洪灾害在我区的危害总体成北强南弱趋势,由北向南递减。这13条沟道中有4条在山洪递减过程中山洪灾害减弱,其余9条两侧范围因其地理及经济基础条件,山前与丘陵区成为山洪灾害的重点发生区,山洪灾害大多给该区域造成严重的灾害损失。

2.2 经济社会情况

汉台区总面积556km2,下辖15个镇、街道办事处。依据调查的区域水系自然状况分析,汉台区山洪灾害主要发生在褒河左岸及中部浅山丘陵区,即河东店、宗营、武乡、汉王、龙江、铺镇辖区内的老丈沟、潘家河、沥水沟、清水沟、庙沟、寺沟、马堰沟、干沟、惊邦河9条流域范围内,是汉台区山洪灾害主要防治区。

山洪灾害防治区流域总面积210km2,耕地65000亩。其中河东店、武乡两镇的沥水沟、清水沟、庙沟、寺沟、干河5条沟道上游段两侧的41.01km2范围,因地理原因极易形成山洪,受山洪灾害威胁较大,是汉台区山洪灾害重点防范区。

2.3  山洪灾害成因及灾害损失

2.3.1  山洪灾害成因

通过对全区沟道调查分析,目前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沟道未治理,特别是丘陵区的沟道,沟岸滑塌,淤积严重,排洪能力逐年下降;

2)在季节性沟道上随意垦种、取土、开矿,导致行洪不畅,流向改变、过水能力减小;

3)部分沟道被建筑物挤占,形成排洪障碍;

4)部分沟道上已建成的水库大多存在大坝滑塌,溢洪道受损等病险威胁,成为潜在的山洪致灾因素;

5)部分河流沟头及沟岸生态条件差,治理落后,加之山前开矿开发建设等因素影响,沟道泥沙淤积逐年加重;

6)工程建设活动不设计、实施配套的水土保持方案,也会造成水土流失,泥石流的发生。

2.3.2  山洪灾害损失

汉台区流域水系发达,支沟众多,且流域内植被条件差,土体松散,保水固土能力弱。山高坡陡,降雨集中,80%以上的降水集中在汛期510月,且多是大雨、暴雨和短历时高强度降水等特点,因此极易发生山洪灾害。据不完全统计,汉台区1978年至1994年发生大的洪灾有5次,平均34年一次,而一般灾害性洪水几乎年年发生(汉台区历年山洪灾害损失调查统计情况详见附表2)。

2.4 山洪灾害的防御现状及存在问题

2.4.1  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1.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

1)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总指挥,水利、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发改、应急、气象、交通、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民政、卫生、教育、公安、财政、住建、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武乡镇、河东店镇等镇应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组织本辖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主管领导任指挥长。重点防范区的各行政村成立由村主任为组长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

2)防灾减灾责任制。

建立由区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有关镇负责安全防治,村组农户负责监测的区、镇、村三级负责体系,落实镇村级安全负责人、抢险队、重点监测点固定监测,并完善防、抢、撤方案,把监测、报警、抢险及撤离路线等措施落实到人,使报警信号及接待安置地点家喻户晓,做到职责明确、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出现异常情况能快捷、有序、安全撤离。建立和落实系统全面的防灾减灾责任制:

行政首长负责制。

有关镇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要做好辖区内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和指挥;贯彻制定有关防灾减灾的预案,督促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机构;协调各有关方面落实防灾减灾机构,夯实防灾减灾责任和措施,并督促检查。

值班制度。

汛期是山洪灾害发生的时段,为预防不测,做到应变及时,各级防灾减灾机构都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重大情况,加强上下联系和协调,确保不出问题。

监测制度。

对各山洪灾害隐患点,所在镇或厂矿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监测,建立监测制度并将监测情况及报区应急部门,以便掌握情况,统一调度。

山洪灾害报告制度。

当山洪灾害发生后,所在镇应及时将已掌握的山洪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员、规模、诱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区应急局。

汛前检查制度。

存在灾害隐患点的镇要从思想、组织、机构、防灾减灾预案、物资、经费、通讯、措施、预报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写出防灾减灾汛前检查报告。

预警制度。

存在灾害隐患点的镇(乡)都要确定各灾害隐患点的预警信号,落实专人负责。

应急调查制度。

汉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后调查工作,灾害一旦发生后,要在报告制度规定的时效内做出应急调查,逐级上报。

巡查制度。

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及各镇要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各隐患点防灾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防灾减灾工作的保障措施。

加强山洪灾害防治知识与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建立群众自救互救机制,各镇(街道)及各灾害防范区的村组都要建立防灾抢险小组,安排、落实受灾人员应急撤离路线及接纳安排住户与单位,提高群众的临灾自救和自觉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网络,有关镇、办要对辖区内所有重要灾害隐患点制定防灾工作明白卡,层层落实责任人及防灾联系电话,签订抢险预案责任书,发放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片,张榜公布各灾害隐患点的安全责任人和监测人。实现汛前各隐患点安全责任人、监测人100%到位,明白卡片填写发放率达到100%,群众知晓率达到100%

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开展山洪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对在建和建成的不合理的工程责成改正,对在建山洪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居民区建设、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必须进行山洪灾害危险性评估,尤其是村民建房要从严把关,避开山洪灾害危险区,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坚决遏制人为诱发山洪灾害。

做好山洪灾害危险点的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2.存在问题。

1)部分沟道上游由于不合理乱砍滥伐、毁林开荒,水土流失严重,造成连年的山洪水患。

2)几乎所有山溪沟道均无雨量观测设施,上游降雨无法预测,主要河流无水文站,无法掌握河道水情。

3)通讯设施差,由于自然环境、地理条件和财力限制大多数山溪沟道无法通信,严重影响信息传递和及时救灾。

2.4.2  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1.防灾工程措施现状。

根据汉台区山洪灾害的实际情况及地理条件,拟采取生态治理和工程治理措施,在控制山洪灾害扩大的基础上逐年减轻山洪灾害损失,以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

1)生态治理。

主要以北部荒山荒坡植树造林和陡坡退耕还林还草为主,力争3—5年内达到消灭荒山荒坡和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植树(种果);二是对丘陵、平川段的干河、马堰沟、清水沟等9条主要沟道划定保护范围,禁止耕种等人为破坏,并对沟岸进行绿化保护,绿化总长度25.2km,植树4.0万株。

2工程治理

以沟道治理为主,修建拦沙坝、淤地坝、滚水坝、排洪渠等工程,确保正常山洪排泄,减轻灾害损失。

3)其它治理。

一方面发挥现有沟道、水库和临沟道塘池的拦蓄分洪能力,加快沟道、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同时做好部分沟道下游与排(退)水工程的衔接,确保排洪安全;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防治区预警预报系统,改善通讯预警设施现状,做到先预防后治理。

2.存在问题。

1)我区山洪灾害点量大、分布广、涉及人数多,加之大多数河流沟道的已成堤防的设防标准低,一旦遇较大洪水或是超标准洪水,极易导致洪灾的发生。

2沟道河流的险工险段多,流域内病险水库多,整治资金需求量大。

3)盲目靠山体切坡建房,在滑坡体上修建公路、水利设施及采矿等不科学的工程活动诱发山洪灾害现象时有发生。

4)一批滑坡治理工程还未实施,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让与治理相结合资金没有落实,防治工作经费(包括监测预报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费用、调查宣传费用、重要地质灾害点勘费用、工程治理及避让搬迁费用等)短缺。

3 危险区、避险区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避险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避险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避险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避险区。

3.2  两区划分概况

根据汉台区山洪灾害和形成特点,特选出沥水沟、清水沟、庙沟、寺沟、干沟河等5条沟道作为典型进行防灾预案的编制,在调查各流域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未来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确定危险区、避险区。避险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山洪灾害危险区共8个:河东店镇平安村3组、河东店镇光明村2组、河东店镇光明村3组、河东店镇张寨村、武乡镇吴庄村、武乡镇西村、汉王镇群干村殷家村、汉王镇新风村鲁家河,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见附表3

4 组织结构体系

4.1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汉台区设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5个工作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及应急抢险队。其具体组成如下: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人武部部长、区水利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发展与改革局、气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卫局、教体局、公安局汉台分局、财政局、住建局、人武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

办公室:设立在汉台区水利局,成员由水利局和其他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

监测组:由区水利局任组长单位,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组成。

信息组:由区水利局任组长单位,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组成。

转移组:由区交通运输局任组长单位人武部派出一名工作人员组成。

调度组:由区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组成。

保障组:由财政局任组长单位,经贸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组成。

应急抢险分队:设立以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基干民兵、消防大队为主体的20多个应急抢险队,其中包括区直属抢险救灾队一个,每队不少于50人。

组织指挥系统以指挥长为中心通过指挥部办公室具体指挥汉台区山洪灾害防御的有关活动,汉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信息组和监测组指挥监测预警系统,通过调度组调度各政府部门和防汛指挥部下属的防汛指挥及抢险救灾队和抢险医护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转移组负责转移安置活动,保障组负责灾民的后勤物资供应工作。组织指挥系统网络结构和组织从属关系明确,分工和协作关系清楚,职能明确,实际操作方便。

4.2 相关镇组织指挥机构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武乡镇、河东店镇等镇应成立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指挥机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辖区流域所在的行政村负责人组成。重点流域防范区的各行政村成立由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并建立12个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小分队,每队人员不少于10人。同时武乡镇、河东店镇及防范区的行政村组落实降雨水位、工程险情、滑坡泥石流监测、信号发送人员12名,并将名单报区应急局备查。

4.3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的具体职责及分工

4.3.1  区指挥部职责

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县内的山洪防御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部署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御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遇大暴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山洪灾害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4.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并落实本县的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宣传培训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相关山洪灾害知识。

5.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配备相关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3.2  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4.3.3  区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的雨量站、水位站等的雨量、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泥石流沟和滑坡点的位移等观测信息的发送、汇总、处理、共享和接受、执行区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各种指令。

信息组:负责对区级防汛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和报告暴雨洪水预报预警、本地降雨、山溪河水位、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警报通知,组织群众按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汉台区转移组工作人员通知到城区各社区,再由办事处负责人通知到辖区的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的警报传达和转移安置工作。汉台区城区以外则由转移组工作人员通知镇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通知到辖区内的行政村,再由村负责人通知到下面的组,由各村、组负责人具体负责转移安置工作。

调度组:负责与公安、武警、消防、交通、粮食、民政、水利、电信、物资等部门单位的联系和安排完成危险区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

保障组:筹措、准备、储存、调度、管理所有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且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工作。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步逐人落实,负责被安置户原房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在平时进行相关的应急抢险演习,保证灾害来临时,应急抢险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进行。

信号发送员的职责: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上级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将警报信号向山洪灾害危险区和有关部门发布报警信号。

4.3.4  区级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职能,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区水利局:负责掌握主要河道、水库工程运行情况,并同时做好指导镇(街道)汛前检查和度汛准备工作;负责审定全区河道、水库度汛工作方案,拟定全区主要河道、水库防洪任务书,提供雨情、汛情、水情、洪水预报调度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水库、河道、行滞洪区岁修、度汛、水毁工程计划的申报和审批;负责岁修、度汛、水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山洪灾害易发范围,加强对该范围群众进行山洪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制定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负责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工作及提出抢险救灾方案;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因灾修复工程的投资计划的安排;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在灾害发生时迅速组织抢修公路,对公路交通沿线的山洪灾害负责监测,并进行防治;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

市公安局汉台分局:负责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区卫生和健康局:负责灾后防疫和灾民伤病救治;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灾民恢复生产;

乡村振兴局负责受灾区域扶贫搬迁工作;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受灾害威胁的学校进行避让搬迁及危房改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保障。

人武部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和预备役人员,协调进行灾害救援工作。重、特大灾情由人武部向上级军事机关请求调派部队支援。

区粮食储备局:负责粮库安全度汛,保证粮食不受损失;负责抗洪救灾所需粮食的供应。负责动态储备一定数量的麻袋。

区委宣传部:负责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县防汛办审定的汛情、灾情。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灾工作,及灾情统计核实、发布。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山洪灾害救援。

5 监测通信与预案

5.1 山洪灾害、水情临界值确定

5.1.1  临界雨量值的确定

临界雨量是进行降雨区划时要考虑的一项主要技术指标,更是山洪灾害预报预警的重要参考指标。根据2003年山洪灾害调查收集的汉台区山洪灾害场次、日最大降雨量等资料,共筛选了8个暴雨过程值。现根据汉台区的暴雨特性、地质条件等,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见表5.1—1

5.1—1 汉台区雨量预警指标值

三级预警

二级预警

一级预警

降雨较大但降雨量尚未达到二级预警指标,可能造成较大影响,预警值

Q1>20mm

Q3>30mm            Q6>40mm

Q12>50~60mm

Q24>60~70mm

Q1>20mm

Q3>30mm            Q6>40mm

Q12>50~60mm

Q24>60~70mm



  注:1Qnn1361224)表示连续n小时降雨量;

2、预警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达到预警条件。

5.1.2  沟道水位临界值的确定

汉台区的所有沟道未设立雨量监测站及水文(位)站,故水文资料短缺由于辖区沟道太多,很难给出一个沟道水位的确切值,现用洪峰来反映汉台区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的沟道水位值。不同河段的防洪标准不一,汉台区的几条沟道只有武乡镇的干河护岸砌护了300米外,其它的沟道均是自然护岸。防洪标准从2年到5年一遇的都有,综合各流域的防洪能力仅能达到2年一遇。确定汉台区的沟道警戒洪峰流量在2年一遇以上。

5.2 实时监测

建立浅山丘陵区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是防御山洪灾害的一项重要的非工程措施。实时监测系统的建立将为预见山洪灾害的发生,有效减少或避免山洪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重要支撑。

    5.2.1  监测内容

汉台区的山洪灾害防治监测站点主要由滑坡、泥石流监测站(点)组成,由国土资源汉台分局负责管理。各镇、办事处的防汛指挥机构和各监测点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滑坡、泥石流监测站点设在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灾害严重的流域,负责山洪泥石流、滑坡数据采集和整理,定期上报监测结果,以点带面开展群测群防工作。

5.2.2  监测要求

监测要突出实时性、准确性,以便提供实时的、可靠的监测资料,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指挥中心。监测时应将微观监测和宏观监测手段相结合,区域和单点监测相结合,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汉台区需要进行监测的滑坡、泥石流灾害点较多,故采取群测群防的方式。

5.2.3  监测系统的设立

1.监测现状。

全区目前只建立了34处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监测点,流域上的山洪灾害监测点没有具体规划,目前与地质灾害监测点相结合。

2.存在问题。

汉台区的灾害点多、面广,山洪灾害总的防治状态落后,软件、硬件方面均达不到要求,存在问题较多。一是各流域没有完善的防洪体系,防洪能力不足,流域灾害频繁,且都在农村,对流域防洪重视不够,工程建设严重落后。二是山洪灾害的调查和区划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群专结合,群防群测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监测防治方法和手段落后、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对山洪灾害进行实时监测。

3.监测点的布设。

汉台区山洪灾害站点布设是在滑坡、泥石流监测点布设基础上设置的。具体站点见附表4

    5.3  通信

山洪灾害通信系统将为各监测点与各专业部门、各级防汛指挥部之间的信息传输、信息交换、指挥调度、指令下达、灾情信息上传、灾情会商、山洪警报传输和信息反馈提供通信保障。通信系统的总体要求是覆盖面广、实时性强、畅通率高、系统稳定可靠。

基于汉台区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电话的情况,初步确定通信方式为:在通信系统正常情况下选用电话和手机;在通信系统中断情况下选用人工传递。

    5.4 预警预报

    5.4.1  预报内容

山洪灾害的预警预报,可使受灾区的居民迅速及时撤离,并尽可能地将财产、设备和牲畜等进行转移至避险区,从而减少灾害损失。包括气象预报、沟溪洪水预报、滑坡和泥石流预报。汉台区主要是气象和滑坡泥石流预报。

    5.4.2  预警内容

    预警内容主要是可能出现大的暴雨、气温异常等气象预报信息及监测到的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的预报信息。

    5.4.3  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气温异常等气象预报,发布三级预警,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视情况立即向下游发布二级或一级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视情况立即发布泥石流、滑坡预警信息;

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区水利局接到省、市、区气象部门暴雨预报及重要雨情信息后,在30分钟内向区政府,各镇、办事处、重点单位及各级防汛责任人发出预报通知。经区应急指挥部带班领导签批后,通过广播、电视、电话、手机等形式通知到山洪灾害防范区内群众,并提前做好防御各项准备。

5.4.4  预警程序

汉台区山洪灾害防御预警程序为:在一般情况下,区户次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行政村可直接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4—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4—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4.5  预警的发布

    预警信息由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紧急情况下由灾害点监测人员直接发布预警信息。

    5.4.6  预警方式

根据汉台区的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和报警信号,预警信号采用电话或手机短信,报警采用铜锣或报警器。

根据气象预报,可以掌握山洪灾害区降雨强度和降雨量。把降雨量与流域的临界降进行对比,设定山洪灾害预警强度等级。按国家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指导意见,预警强度等级分为三类,即黄色为级、橙色为级、红色为级。

1.黄色(级)警报。

24小时内有强降雨发生,预报降雨强度可能接近或达到临界雨量,而且降雨可能持续,预报将可能发生较重山洪灾害时,启动山洪预警系统,进入防灾状态,发出黄色警报信号。

2.橙色(级)警报。

24小时内有强降雨发生,预报降雨强度可能接近或达到临界雨量的1~2倍时,而且降雨可能持续,启动山洪预警系统,进入紧急防灾状态,发出橙色警报信号。

3.红色(级)警报。

24小时内有强降雨发生,预报降雨强度可能超过临界雨量,而且降雨可能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启动山洪预警系统,进入特别紧急防灾状态,发出红色警报信号。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  确定需要转移人员

本预案主要以汉台区境内五条流域为主要防御对象。据统计,当山洪爆发时,各流域转移安置人员如下:

沥水沟流域计划转移人口共190人;

清水沟流域计划转移人口4500人;

庙沟流域计划转移人口共770人;

寺沟流域计划转移人口共3800人;

干河流域计划转移人口共3950人。

6.1.2  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每个行政村确定一个转移负责人,山洪预报发出后,该负责人应依照转移原则,快速、高效率的转移相关人员,负责处理转移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3  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

各流域需在汛前拟好转移路线,汛期时由有转移任务的行政村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更改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

6.1.4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转移安置通知必须由区政府发出,安排运输力量,按制定的路线转移,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

6.2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首先确定需要转移人员中老弱病残的情况,并做好统计,拟定专门的转移措施,以确保灾害来临时无一人掉队。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

    7.1.1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知识

汉台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纸、小册子、黑板报等宣传普及山洪灾害防御基本知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卫等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汉台区防汛办应组织防御抢险救灾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抢险准备水平、指挥和响应能力以及群众避险能力。

7.1.2  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

在中小学、工矿企业以及流域区的行政村组织专家进行宣传,各单位负责人平时也积极做好防灾方面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7.1.3  建立抢险救灾体系,确定救灾方案

抢险救灾由汉台区防灾减灾指挥部统一指挥。紧急求援人员主要由受灾区的干部职工、当地群众和其他自愿人员组成。区民政局负责救灾物资调拨、交通运输局负责受灾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调度,区卫健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员及灾区防疫工作。

7.1.4  救灾物资准备

抢险救灾物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

1.救助装备准备:救助装备由减灾防灾指挥部联合当地武警部队共同准备。

2.资金准备:减灾防灾指挥部设立抢险救灾专项资金。

3.物资准备: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准备。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的药品及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抢险物资由水利、交通、通讯、建设、经贸委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助物资由民政、粮食、经贸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7.2 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各流域负责人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同时将其附近人员撤离该地区。

3.一旦发生灾情,抢险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抢险协同卫生部门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理人畜遗体。

5.抢险队协同民政局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卫生部门要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汉台区五条流域涉及河东店镇、武乡镇的防汛指挥机构对所辖区域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采取群测群防的方式,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1.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尤其是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山洪灾害预警预报信号、山洪灾害转移路线、转移安置地点等,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每一个居民宣传到位。

2.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式。

3.汛期开始时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对演练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要加入到预案中,确保预案的完整性。

    8.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本预案,特制定相应的工作纪律,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在汛期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汉台区防汛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1.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暴雨天气时防汛干部及主要领导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要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遵守防汛值班制度:

1)汛期汉台区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严格执行区防汛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要及时向区主要领导报告雨情、水情;

3)积极主动抓好信息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

4)重要情况要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5)凡上级防指的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和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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