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现将我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4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二、缴费对象
(一)新参保缴费对象
凡具有汉中市户籍,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服兵役人员)未满60周岁、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和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参保缴费。
(二)续保缴费对象
已参保但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城乡居民,按规定续费。
三、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标准,依次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0个档次。对应档次缴费补贴标准为30元、45元、60元、75元、80元、9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鼓励缴费人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积极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待遇领取水平。参保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清全年参保费用,最低缴费标准以各县(区)公布的缴费政策为准。
四、缴费方式
(一)参保渠道及身份确认
城乡居民可在各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通过“陕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有特殊身份的参保人员,可前往参保所在地镇(办)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由工作人员在信息系统中维护参保人的特殊身份。经办机构将维护好的特殊人员身份信息及时推送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更新参保人的特殊身份信息。
(二)缴费渠道
1.税务征缴:参保人可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办税服务厅柜面(仅收现金)或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业务。
2.银行代收:参保人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合作社、秦农银行、中国银行及其开通的柜面、自助终端和线上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3.手机APP缴费:参保人亦可通过微信APP的“城市服务”、“支付宝”APP的“陕西社保缴费”、“陕西社会保险”APP的“我要缴费”以及“云闪付”APP的“城市服务”办理缴费业务。
注意事项:1.参保人采用上述方式进行缴费时,要认真核对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属税务机关、所属经办机构、特殊类型标识、缴费年度、缴费金额等重要信息,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无法撤销或修改;2.以上缴费方式也可为他人代缴,代缴费人与缴费人要现场对各项缴费信息确认清楚,避免因出现失误而导致矛盾纠纷。
(三)补缴业务
参保人因缴费中断原因需办理以往年度保费补缴的,可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自助办理补缴申报业务,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完成缴费。(备注:目前补缴审核只能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自助办理,合作银行柜台和信合“助农E终端”暂不支持此项业务)。
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应在当天完成缴费。当天未缴费或者当天未支付成功的申报信息,次日凌晨自动作废,参保人需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重新办理补缴申报业务。
(四)缴费票据
参保人在商业银行渠道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同时,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省财政厅监制),作为缴费票据。参保人亦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
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