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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汉中陈百兴强商贸有限公司等519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汉中陈百兴强商贸有限公司等519户企业涉嫌因连续2年(2023、2024)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通过陕西省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监管业务系统数据比对、实地核查,发现上述519户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及无法取得联系,现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汉中陈百兴强商贸有限公司等519户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述519户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916-2608898

联系地址:汉台区民主街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306室

附: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                       

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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