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20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电话:0916-2892885(兼传真) 邮箱:2281026588@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与兴元路交汇处西北角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污染控制科
邮编:7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1
汉台区国有标准化砂石厂基坑砂综合利用加工项目
本项目位于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张码头村,东邻张码头村规划道路,南邻汉台区城市更新集团在建物资中心(一期),西邻244国道,北邻村道。
汉中市汉台区筑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6.4.7
报告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