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2892885或2892897(兼传真) 邮箱:2281026588@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西北角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污染控制科 邮编:72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页岩烧结瓦“煤改气技改”项目 |
该项目位于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铺镇高新园汉中东连接线路旁。 |
汉中鼎汉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
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次改建工程利用现有厂区,不新增用地。拟拆除原有燃煤推板窑、成品库,新建“1烘1烧”燃气辊道窑,淘汰原有部分破旧设备,升级改建页岩烧结瓦生产线1条。建成后年产页岩烧结瓦900万块/年。配套建设低温烘干区、LNG储罐、成品库,沉淀池、原料区、成型车间、办公生活区均依托原有。项目用地面积24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