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汉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汉台区信息中心编制经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汉台区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汉中市中山街80号,邮编:723000,联系电话:0916-2218553,传真:09162215964,电子邮箱:htqzf@hanzhong.gov.cn)。
一、概述
2009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二年,我区按照《条例》和市信息化办公室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开展《条例》学习宣传,编制指南和目录,建立工作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汉台区信息中心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汉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府办主任、副主任、监察局副局长等为召集人,成员由14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政府信息中心;区直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
我区根据条例要求,制定了《汉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汉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征求意见稿)、《汉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编制主体、编制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制定了《汉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分类标准(讨论稿)》,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代码、目录体系、信息检索、数据管理和归档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三)制度文件制定及配套设施情况。
为了贯彻《条例》的顺利实施,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印发了《汉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此规定多次向成员单位征求意见,通过区政府法制办审定。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了《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府网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为了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力度,保证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制定了《汉台区政务信息上网发布制度》《汉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汉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汉台区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
区政府网站和少数部门网站按照《条例》要求建立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全区通过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8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概况类信息176条,占6.2%;工作动态类信息426,占15.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3条,占7.5%;规划计划类信息206条,占7.2%;服务、行政许可类信息317条,占11.1%;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22条,占7.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73条,占13.1%;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30条,占11.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39条,占8.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89条,占6.7%。其它类信息148条,占5.2%。信息公开内容概述如下:
1.概况信息。主要包括市区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公开了区长、副区长领导简历、分工、讲话、活动等信息,政府部门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人简历、分工。
2.计划总结。主要包括计划总结、发展规划等。计划总结方面,公开了区政府工作报告,区级部门工作总结,各行业或系统的十一五发展规划等。如《政府工作报告》。
3.法规公文。主要包括法规、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等。
4.人事信息。公开了事业单位人事招聘等方面情况,公开了政府人事任免情况。
5.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政务动态、公告公示、县区动态、部门动态等。各部门将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重大活动、工作、公告、重要数据等信息及时发送到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6.财政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信息、招标信息、中标公示、政府采购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汉台区接受捐赠及抗震救灾款物发放信息。
7.政府重大事项信息。主要包括民生工程、行政执法、公共服务、重大项目等。公开了民生工作意见、行动计划、三农信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医疗收费标准、执业医师注册、医疗机构住院床费、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招生考试、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救助标准、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辅助方式有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便民公告栏及其他便民渠道。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网站公开2243条,电视、广播、报纸、政务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其他形式公开593条。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全区目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具体标准尚未出台。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畅通复议渠道,明确复议主办案员,确定由专人具体承办复议案件,建立健全了复议工作制度和复议受案范围,在全区范围内统一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等21种复议法律文书。办案中严格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依法保护好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09年共接受涉及行政不作为、行政不当和行政侵权等行政复议案6件,立案3件,在法定期限结案3件,结案率100%。区属各行政机关积极出庭参与行政应诉,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履行法律判决义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所必备的设备和软件系统购置经费和工作经费需落实解决。
网络应用效益较低。在建设的前期投资较少,无法满足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论监督、信息共享等要求。另外,汉台区四大机关、法检两院及镇乡办事处没有统一的网络平台,急需整合网络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应用水平。
(二)改进措施。
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职能、基本义务,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根据《陕西省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指导意见》,搭建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各机关工作部门、法检两院及镇乡办事处于一体的内、外网,建设区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
2.加强学习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学习《条例》,进一步扩大《条例》宣传效果,建立《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公务员《条例》学习,重点加强单位领导的学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3.落实资金保障工作。采用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的原则,预算先期投入300余万元,在区政府建立中心机房,并对各用户终端进行资源整合,实施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管理与维护。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政府准备在今年安排资金开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并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
4.加强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加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5.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