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汉中路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围绕街道年度重点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推进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将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汉中路街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工作动态、政策宣传、便民服务信息等推送432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明确由综合办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政府信息,严格实行发布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注重在信息质量上下功夫,确保信息发布正确、规范,做到公开方式、范围合理恰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街道微信公众号平台,严格实行信息平台专人负责制度,做好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维护,添加“便民服务”栏目,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
(五)监督保障
街道党工委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判,不断健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强化管理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做好保密审查审批,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汉中路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策信息的解读量还不够,转载上级解读内容较多,解读本级政策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内容的水平与质量还需提升,部分动态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
今后的工作中,街道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以下方面:一是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群众利益相关、普遍关心的事项,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更新。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全力做好“汉中路宣传”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