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落实情况。依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参加全区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1次,参会人员共计30余人。同时学习《汉台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目录》、《汉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等文本文件,积极落实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积极运用汉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汉台龙江”微信公众号、公示栏、LED户外屏幕等方式,全年稳步有序开展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以政府文件、重大会议、政务要闻快讯、政务服务为主导,深化推进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和财政信息公开,全年公开各类信息34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面落实《条例》要求,深入学习《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确保公开办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最新要求,定期对办事处开设的1家政务新媒体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公众号进行更新、做好安全防护、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监管。同时持续做好“汉台龙江”微信公众号内容保障工作,全年编发微信公众号159期504篇,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信息18篇。
(五)细化政策解读。坚持落实“谁公开、谁解读”原则,对相关文件,随文进行政策解读,并同步上传至区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图片、视频等方式在微信公众号上转发中省市区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的解读内容。
(六)规范舆情回应。积极同区委网信办对接,积极处置网上舆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办公电话,电子信箱,方便群众进行来访,询问,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办事处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下一步,办事处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